解锁大姨子手机!好色妹夫偷存18张哺乳照 遭妻大义灭亲下场惨了
发现其他人手机理应原封归还,不应擅自打开翻阅资料。台湾彰化1名男子因妻子误将其胞姊的手机带回家,他竟趁机解锁大姨子手机浏览相簿,偷偷地将对方18张哺乳照片转发到自己手机内,继而放入硬碟内“珍藏”。妻子发现事件转告胞姊,受害人闻讯怒告。
男被告最终离婚收场,但他死不悔改,在庭上辩称储存相片目的是“推动哺乳友善环境”,他一度被判罪成,需入狱8个月,被告随即提出上诉,而且和受害人以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达成和解,因而被改判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4.6万港元),即付钱可免过牢狱之灾。
偷储18张大姨子哺乳照片
台媒于今年9月报道,案发于2019年,涉案陈姓男子的时任妻子不小心将胞姊手机带回家中,陈妻之后往洗澡,刚巧该部手机接到来电而发出铃声,陈妻叫丈夫查看来电状况,并将手机图形锁密码告知对方。陈男将手机开锁后,趁机浏览手机相簿,发觉内有大姨子的哺乳照片,露出胸部和乳晕,于是他偷偷将18张哺乳照片传送到自己手机内,并存在硬碟“珍藏”。
色男辩称︰存下来只是想看
到了2022年7月,陈妻在丈夫硬碟内发现相关照片,愤而质问对方,陈男辩称“一切都是该死的好奇心”、“存下来只是想看”。陈妻立即将事件告知胞姊,同时要求陈男向胞姊道歉,受害人得知事件后怒告陈男,陈妻则在同年离婚。
被告辩称︰为推动哺乳友善环境
案件先在彰化地院进行审理,陈男辩称案发翌日将手机还给原告,当时已表示不小心看到手机照片,对方一早知情,被告更形容下载照片是“为推动哺乳友善环境”,并非满足自己私欲。
辩方律师认为原告没有损失
辩方律师更称,陈男复制照片,并非翻拍,所以理应不算“窃录”,网上经常有妇女分享哺乳照片,认为因哺乳而露出的身体部位并非身体隐私范围,陈男事后自行删除照片,硬碟经检验后没有发现存放相关图像,原告没有任何损失。
一度罪成入狱8个月 上诉改判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
但法官没有接纳陈男和其律师的说法,裁定“非公务机关非法搜集及处理个人资料”罪名成立,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被告随即上诉,同时向受害人支付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双方达成和解。台中高分院考虑到双方达成和解,撤销原本裁决,改判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4.6万港元),案件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