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各自假结婚 男方虚报单身轮候1人公屋 网民嘲讽:获配牢房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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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公屋切勿虚报资料!有公屋轮候者于网上发文自爆,她与男友10多年前未相识时,同样为赚快钱而与他人假结婚,男友未离婚下申请一人公屋,近日终获通知安排见房屋署主任,她担忧房屋署会否要求交文件查证是否单身,故询问网民如何处理。

网民留言批评楼主男友涉假结婚,更于申请公屋时虚报资料,直言“首先你男朋友结咗婚点申请单人公屋?婚姻状况都虚报一定濑嘢啦!自己放弃啦,唔去见主任跟住自己取消申请应该冇事挂!”、“系见主任,不过系见入境署主任同惩教主任,获配牢房谢谢”。

有公屋轮候者于网上发文自爆,她与男友10多年前未相识时,同样为赚快钱而与他人假结婚,男友未离婚下申请一人公屋。(《今生是第一次》剧照)

该公屋轮候者于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文问道,“想请教一下大家,我男朋友申请单人公屋,现在终于叫佢去见主任,但因我们那年代无钱就揾快钱,无谂将来的我俩分别也曾做了假结婚,那时我们还未相识,现在我们‘假的’还未离婚,明天就要去见主任,想知道房署是否一定一定会去确定申请人是否真的单身?”。

港男假结婚 虚报单身轮候公屋

帖文引来网民批评,“假结婚入境处会即时拉你坐监”、“入境处明天就来拉你,自己承认假结婚,犯法的”、“自首是你们唯一的解决办法”、“自己种的因食返自己种的果”。

楼主说,男友近日终获通知安排见房屋署主任,她担忧房屋署会否要求交文件查证是否单身,故询问网民如何处理。(《夫妻的世界》剧照)

网民:自行放弃,离婚重新申请

楼主其后留言表示,知道假结婚的后果,“我为咗呢单‘婚姻’已经坐埋监啦!10几年前,只是一直没有搞离婚!”,重申目前“就嚟拎到公屋要见主任”的是男友,故想请教如何处理。

有网民回答道,“无得搞,要放弃,之后去搞离婚,搞掂离婚之后,再入纸重新申请过”、“单方面也可以搞离婚,但时间长啲,要等”。

网民留言批评楼主男友涉假结婚,更于申请公屋时虚报资料,“系见主任,不过系见入境署主任同惩教主任,获配牢房谢谢”。(《P风暴》电影剧照)

假结婚最高可处14年监禁

根据香港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社区法网”网页资料,与假结婚有关的罪行有4种,包括:

1. 串谋诈骗罪,一经定罪,可处最高14年监禁(普通法罪行和《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59C条);

2. 向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陈述,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5万元及监禁14年(《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2条);

3. 任何人为了促成婚姻而明知或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虚假声明,可处监禁7年及罚款(《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34条);或者

4. 重婚罪(如结婚时已与另一人结婚)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第45条)。

房屋署发言人曾提醒所有公屋申请人,就申请公屋事宜向房委会作出虚假陈述,即触犯《房屋条例》第26(1)(c)条,如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资料图片)

申请公屋作虚假陈述可判监6个月

房屋署发言人曾提醒所有公屋申请人,就申请公屋事宜向房委会作出虚假陈述,即触犯《房屋条例》第26(1)(c)条,如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相关的公屋申请会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单位亦会被房屋署收回。

房委会及房屋署网页亦列明,曾在申请公屋时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取消申请的公屋申请者,不得在5年内再次申请公屋;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租约条款、触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终止租约的前公屋租户,由终止租约当日起计5年内禁止再申请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