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频接公司电话!醋男恐吓男顾问“脱光电击拍写真” 下场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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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之间通电话谈公事实属正常,惟台湾彰化1名男子不满女友屡次接听公司1名男性外聘顾问的来电,自行认定为女友遭到骚扰,不但勒索男顾问36万新台币(约9万港元),而且冲到男顾问的公司,扬言要将对方“脱光光泼水电击拍写真”、“找兄弟去你家强奸你女儿”,嚣张行径被闭路电视拍下。

醋男事后被捕挨告,法官经审理后,裁定被告“恐吓取财未遂”罪名成立,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2万新台币(约3万港元)。

廖男直闯男顾问的公司作出恐吓,要求收取36万新台币(约9万港元)。(AI生成图片)

自行认定女友遭骚扰

台媒于今年9月报道,案件在彰化地院进行审理,涉案廖姓男子和陈姓女子交往,陈女任职的公司对外聘请1名男顾问,廖男不满男顾问多次致电陈女,认为这是骚扰行为。2023年9月7日下午5时许,廖男抢接男顾问打给陈女的电话,直接怒呛“要请兄弟到公司找你算帐下跪道歉,不然就拿36万元(意即新台币,经折算后约9万港元)解决,否则要对你不利”。

被告叫嚣︰要嘛拿钱出来安慰

廖男果然付诸行动,翌日(9月8日)上午8时许闯入对方公司,向公司职员叫嚣“要嘛拿钱出来安慰,不然大家下班时间在公司门口见”、“我是要恐吓你钱没有错”、“我会找兄弟去你家强奸你女儿”、“把他脱光光泼冷水呷电的啦!拍个人写真让他当网红”等言论,故意透过职员转述给男顾问,职员闻言报警。

法官裁定“恐吓取财未遂”罪名成立,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2万新台币(约3万港元)。(AI生成图片)

入狱4个月 可易科罚金12万新台币

警方查看闭路电视,发现廖男恶劣言行,交由检察官作出起诉,廖男在庭上认罪,法官认为,廖男没有以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反而试图恐吓取财,令到受害人感到恐惧,考虑到被告有藏毒案底等因素,裁定“恐吓取财未遂”罪名成立,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2万新台币(约3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