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阻吸烟 打到老师脑震荡遭索40万台币 养父生母揭悲身世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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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理应听师长劝告,但他却出手打伤老师!台湾基隆1名中学老师在校内制止1名男学生吸烟时,该名学生怀恨在心,事后殴打老师,导致对方脑震荡和其他位置受伤。老师事后愤而提告,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

事件揭发被告学生背景悲哀,其养父仍在服刑,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男生的亲生母亲则指,儿子由养父单独监护,双方没有联络,自己应该毋须作出赔偿。法官审理后,裁定学生和其养父需赔偿2万2,150新台币(约5,600港元)。

李老师曾制止该名男学生在校内吸烟,其后遭报复殴打。(AI生成图片)

少年由养父单独监护

台媒于今年9月报道,涉案中学生的父母早年离婚,母亲之后和另1名男子结婚,但同样离婚收场,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行使或负担权利义务”。换言之,继父离婚后成为涉案学生的养父。

怀恨在心打到老师脑震荡

涉案学生曾在学校吸烟,其间被李姓男老师阻止,学生因而怀恨在心。案发2025年2月20日上午8时许,师生在课室走廊狭路相逢,该名学生出手殴打李老师头脸位置,导致他头部和下唇受伤,而且出现脑震荡,当时配载的眼镜同告损毁。李老师事后提告,向该名学生及其家长追讨医药费、眼镜修复费和精神慰抚金,总共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

男学生出手殴打李老师。(AI生成图片)

生母强调自己不用赔偿

案件在基隆地方法院进行审理,但男生的养父仍在狱中服刑,透过法律文件表示拒绝出庭,少年亲生母亲同样拒绝出庭应讯,双方只是透过文书向法院表达意见。养父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母亲则表示,自己学历和收入皆低,而且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无力负担赔偿金额,强调少年由养父监护,双方没有联络,自己理应毋须作出赔偿。

学生和其养父赔偿2万2,150新台币

法官考虑所有因素,认为少年不服管教动手,造成老师受伤,蒙受财物损失,理应作出赔偿,但李男提出的金额过高,裁定学生和养父赔偿2万2,150新台币(约5,600港元),自2025年8月16日起至清偿日为止,同比利率5%计算利息,少年母亲则不用赔偿,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