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加沙|餐厅风假变例假 员工怒爆落波后即被叫上班 大律师咁讲
【打风/桦加沙/10号风球/8号风球/天文台/劳工处】超强台风华加沙袭港期间,天文台一度于周三(24日)发出10号风球,部份打工仔得以留在家中休假。不过,有网民就在讨论区发文,表示其任职的餐厅早在周一(22日)得知2天后会挂10号风球,随即安排员工当天放例假,以免员工“放风假”。当天文台周三下午1时许改发出8号风球时,餐厅又即时要求楼主赶回店内准备营业,不上班要发“警告信”、“扣花红”,扬言有不满“可以离职,只需7日通知”,让楼主不禁大骂,“你当我系休风假,我准备随时落波返工系我打工仔应份!但你老x要扣我例假呀!”。
据劳工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雇主不可减少雇员在《雇佣条例》下有权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补偿因发出八号或更高信号、黑色暴雨和其他恶劣天气警告或“极端情况”公布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回应《香港01》表示,雇主不得用例假补偿打风所损失的工作时间,至于改挂较低风球要求员工赶上班及扣花红等问题,他指《雇佣条例》的确“冇写得咁死”,建议雇主以体谅雇员的心态,未雨绸缪“未出事前三口六面讲清楚”,又教打工仔有不满时不必“马上say no”,可先试1方法令雇主让步。
餐厅老板编打风日放例假
该名网民在连登讨论区以“痴X线公司 打十号风球就一早编晒我地OFF当例假”为题发文,表示餐厅老板于周一收到天气消息,指2天后“全日都会十号风球”,便立即更改更表,安排员工周三放例假,变相员工没有选择下被扣例假。直至天文台于周三下午1时20分改发8号风球后,“就叫我哋即时要赶返餐厅开舖,唔返就收警告信,扣晒啲花红”。
员工惨遭扣假 落波即冒雨返工
楼主冒着风雨行路回餐厅,直言“行X到我而家3点钟先行X到返去餐厅,大风大雨争啲死”,加上自己前一晚与朋友“玩通宵”,身心俱疲。
老板:唔满意可以离职
楼主不禁在帖文直斥老板的安排不合理,“但你老X要扣我例假呀!一落波就叫你即时死返公司开工呀!仲要返唔足全日扣返钟呀!而家全身湿X晒,底裤都湿晒返工呀!”。楼主后来还留言分享聊天截图,显示疑似老板表示,“改咗你哋返工,你哋就要返,唔满意可以离职,只需7日通知”。
不少网民纷纷留言讨论,批评该名老板不合理地安排更表,又要求楼主“开名”,“真系唔明佢公司乜嘢logic”、“咁样弹弓手都得?以后都唔使畀面佢啦,日日请例假但第日都返工叫佢改返,等于随时射波,随时返就返,唔返就唔返”。
桦加沙袭港灾情:
据劳工处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雇主不可减少雇员在《雇佣条例》下有权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补偿因发出八号或更高信号、黑色暴雨和其他恶劣天气警告或“极端情况”公布而损失的工作时间。雇主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守有关规定,即属违法。
桦加沙│8号风球至少到8pm!落波2小时内返工?WFH?劳工处守则咁讲
大律师陆伟雄:不得改例假补偿打风损失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回应《香港01》表示,雇主不得扣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例假,用来补偿打风所损失的工作日子,雇主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守有关规定,即属违法。
条例“冇写到咁死” 建议未雨绸缪出事前协商
对于改挂较低风球下要求员工赶上班等争议,陆大状指,现时《雇佣条例》对于打风“冇写得咁死”,并不仔细,落波2小时上班只是大众较理解的安排,而这安排应靠雇主和雇员协定。他建议雇主应以体谅雇员的心态作出安排,要考虑雇员是否住在偏远地区及上班会否遇到困难,“住大澳返唔到系理所当然”,劳资双方应互谅互让、未雨绸缪去协商一个落波后的指定时候上班,“未出事前三口六面讲清楚”。
他又提到,《雇佣条例》下处罚前提是雇主“有无合理辩解”,但雇主必然认为自己提供的辩解合理,变成“口同鼻拗”,建议如果雇员对安排有不满时,不必“马上say no”,可向雇主建议“试下话帮佢问下劳工处”,雇主可能“褪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