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屋主疑男租客房内煮食 爆争执她持刀追赶 他喷杀虫水反击罪成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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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乱喷杀虫水,随时惹上官非!因与子女争产而成为城中红人的“何伯”何煊,今年5月在屯门港铁兆康站向1名妇人喷杀虫水,他于9月30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罪,求情时透露已经与何太分开,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判刑。无独有偶,新加坡1名男子亦因向人喷杀虫水而挨告。事发时,女屋主怀疑男租客擅自在房中煮食,双方爆发冲突互相爆粗指骂,女屋主一度持刀向男租客大叫,甚至追向对方,但没有作出伤害行动;男租客则用杀虫水喷向女屋主脸部。男租客挨告后承认干犯《防止骚扰法》,被判罚款2,500新加坡元(约1.4万港元)。

44岁男被告陈永新(译音)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2,500新加坡元(约1.4万港元)。(网上图片)

案发前业主与租客相安无事

当地传媒于今年9月报道,44岁男被告陈永新(译音),事发时租住芽笼40巷的丽春园(The Sunny Spring)公寓房间,一直与51岁女屋主相安无事。

女屋主提刀追赶 遭杀虫水喷脸

案发2024年7月27日,女屋主质疑陈男在房内煮食,双方随后发生争执,甚至互相爆粗,女屋主一度质问陈男是否要打架,随后她从厨房取刀向陈男叫喊;陈男则从房中取出杀虫水。

女屋主虽然一度“放下屠刀”,但被陈男再次触怒,再次提刀追赶陈男。女屋主的儿子见到乱况,要求2人停止争执,但双方之后再次爆发冲突,陈男最后用杀虫水喷向女屋主脸部。

被告被控用杀虫水喷向女屋主脸部。(AI生成图片)

男租客有罪前科 过去10年未有再犯法

案件日前进行审理,检控官指出,男被告并非首次违法,过往曾有蓄意伤人、干犯《防止骚扰法》等前科,存在暴力倾向。被告9月24日认罪,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虽然被告的确有前科,但已是10年前,被告在这10年来都没有犯法,一直遵守法律,希望法官纳入考虑,对被告从轻发落。

罚款2,500新加坡元

法官考虑各项因素,裁定被告触犯《防止骚扰法》,罚款2,500新加坡元(约1.4万港元)。另外,当地传媒未有报道女屋主有否被控持刀恐吓。

(综合)

▼何伯涉用杀虫水喷射妇人▼

何伯何煊在屯门法院认向女途人喷杀虫水候判。(陈晓欣摄)
何伯何煊与年轻何太上电视后成为城中热话。(影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