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16岁女工读生!运菜公司老板车内告白兼强吻︰有没有喜欢我?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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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职场性骚扰案。彰化1名载运蔬菜公司老板对16岁的女工读生产生好感,有次开车接载对方时,突然把车停在路旁,然后向女生告白,询问:“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继而强吻对方2秒,受害人事后作出提告。

案件经一审后,法官裁定被告“成年人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之利用业务机会性骚扰”罪名成立,判处拘役60天。但检察官认为刑罚太轻决定上诉,法官经过二审后,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但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老板告白后强吻受害人大约2秒。(AI生成图片)

老板强吻16岁女工读生2秒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案发于2024年9月,16岁受害人下课后到公有菜市场担任短期工读生,协助理货和搬运。同年9月7日,受害人被指派陪同老板载运蔬菜到员林,惟驾驶途中,老板突然路边停车,并向受害人告白,询问:“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即使受害人回答“没有”,但老板仍不放弃,继续用手指戳碰受害人的手指2至3次,要求受害人“看着我”,继而表示“我有话要说”,然后用嘴对嘴方式亲吻大约2秒,受害人吓到跳出车外,急奔派出所报警求助。

一审判拘役60天

案件在彰化地院简易法院进行一审,法官考虑到被告明知女方是未满18岁人士,却利用业务上权势,向她进行性骚扰,欠缺尊重个人对于身体自主权利的观念,造成女方心理受创,考虑到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以及认罪,但至今未获得受害人原谅,裁定“成年人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之利用业务机会性骚扰”罪名成立,判处拘役60天。

法官经二审后,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但可易科罚金。(AI生成图片)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

检察官认为刑罚过轻,重申受害人仍有巨大阴影,事后变得极度敏感,只要见到相关新闻,就会感到极度不安,甚至经常半夜突然惊醒哭泣,需要家人陪伴。由于受害人至今仍有心理创伤,加上被告态度极差,调解期间对案情避重就轻,没有向受害人真诚道歉和赔偿损失,完全没有展示悔意,因此提出上诉。法官经二审后,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但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