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性虐案!清洁女工不满遭闺密瞒骗 将她绑手性侵拍淫辱片牟利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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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女女性虐案。台北1名女子从事上门打扫清洁工作,其间认识1名女客户,双方成为朋友。清洁女工其后不满遭闺密瞒骗,上门用皮带捆绑对方双手,并用布塞入其嘴巴,继而强脱衣物指侵得逞,甚至将淫辱对方的过程拍成4部影片,再上传到网上成人平台牟利。
案件先经台北地院审理,法官裁定被皮告“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经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卖片牟利情节严重,原审量刑过轻,改判4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惨遭性虐,过程更被拍下影片,再上传到网上成人平台牟利。(AI生成图片)
闺密透露曽有瞒骗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涉案张姓女子提供上门打扫清洁服务维生,到了2018年,张女认识1名女客人和其黄姓“男友人”,张女和该名女客人互换联络方式,双方偶然联络,渐渐成为朋友。直到2019年2月28日,女客人邀请张女前往大安区1间快餐店见面,女客人闲聊中无意间提起,自己曾经欺骗张女,其实她和黄男是兄妹关系。
性虐指侵得逞
张女获悉曾被欺骗而离奇地感到生气,2人一同前往女客人租住的单位,张女不理会对方反抗,将她双手高举,并用皮带捆绑,继而用布塞嘴,之后强脱其衣物,最终指侵得逞。张女犯案期间更用手机拍下过程,制成4条影片,上载至网上成人平台卖片赚钱。
由于被告把影片上载到成人平台赚钱,上诉后法官加重刑罚,判处被告4年有期徒刑。(AI生成图片)
一审入狱3年6个月
受害人事后将张女告上法院,案件先在台北地院进行审理,女被告在庭上认罪。法官考虑到被告至今未能取得受害人的原谅,加上没有前科和需要扶养母亲等因素,裁定“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二审改判囚4年
双方均提出上诉,案件在高等法院进行审理,法官认为被告性侵方式残暴,而且贩卖猥亵影像,她们至今未能达成调解,认为原审量刑过轻,撤销原判决,改判4年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