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人夫学书法!垃圾桶遗避孕套师母怒告 法官:无法证曾性交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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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正统学校的师生关系,女生与人夫之间亦不应越界!台湾高雄1名成年女子前往人夫老师家中学习书法和绘画,被指多次趁师母不在家之际,2人上完堂后发生关系,垃圾桶更遗下避孕套,人妻愤怒向2人提告。惟法官审视证据后,认为无法证明2人曾性交,但因有勾手等行为,超出一般朋友的关系,故判他们需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家中垃圾桶多次出现曾使用的避孕套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涉事夫妻结婚至今超过30年,到了2025年,人妻多次打扫住所时,都发现垃圾桶有用过的避孕套,怀疑丈夫和女学生出轨,其后又拍下他们勾手等亲密行为,继而将他们双双告上法院,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人夫拒认出轨
人夫在庭上辩称,与女学生在2024年3月认识,2人只是相约散步聊天,2025年搬到左营,当时告知对方前往新家拜访,人夫顺道教对方书法和绘画,因此2人相约买𩠌,在妻子不在家时,一起前往新家用膳和进行教学,其间没有逾矩行为。
至于被拍下有亲密举动,人夫声称,女学生面对男性长辈朋友时,都会自然勾手牵手,没有暧昧或亲密的意图。至于家中的垃圾桶有避孕套,人夫声称是在家中自慰后留下,但没有和女学生发生关系。
法官认同无法证明男女被告共用避孕套
法官经审理后,认同男被告使用避孕套说法,无法证明他是否和其他人共用避孕套,即使原告申请鉴定避孕套上的DNA,但由于避孕套曾在垃圾桶内,套内套外DNA可能遭到污染,加上取得该个证据已经超过半年,难以认定鉴定结果的正确性,所以没有必要鉴定。
判处赔偿10万新台币
虽然原告未能证明男女被告曾发生性关系,但男女被告勾手行为,明显超出一般朋友的关系,法官考虑到双方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因素后,判处男女被告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