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控15年前遭补教名师性侵!法官审2次 1身体特征成无罪原因
台湾发生长达15年的性侵疑云。1名累积逾10万名粉丝的女网红指控15年前遭补习班名师性侵,由于发现对方仍然任教,所以决定揭发事件,她更指出被告“有很多胸毛”,但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法官都认为被告没有胸毛,而且不可能刻意刮毛,身体特征不符,所以判处被告无罪。
原告声称被告“有很多胸毛”
台媒于10月报道,没有交代到原告和被告的真实姓名,该名女网红有逾10万名粉丝,目前已有2名小孩,她声称因“#MeToo”事件发酵,记起2010年不够14岁,当时在新竹市上补习班,化名“王焱”的男子担任自然科老师,利用其懵懂无知及崇拜心理,同年7月至9月,开车邀约她到新竹县游玩。当日下午4时许,王男假借腹痛,将她带到1间汽车旅馆性侵得逞,当时她留意到王男有“有很多胸毛”。
证人形容事件当年传得沸沸扬扬
新竹地检署以涉嫌“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名起诉王男,案件在新竹地院进行一审,其他证人声称曾从原告口中得知他们发生关系,而且传得沸沸扬扬,校内成绩因而下滑。
男被告否认犯罪
王男强调,补习班女学生通常由家长接送,自己无可能接载女学生,抑或相约外出发生关系,他当时没有带同女网红到汽车旅馆或发生性行为,如果事件属实,当年一早被调查,不会等到今时今日。医生亦证实王男没有胸毛,亦不可能在女网红指控时刻意刮毛,王男更提供过往相片佐证,自己的确没有胸毛。法官认为控方提供证据有可疑之处,判处被告无罪。
控方不服提出上诉
控方不服上诉,提供原告求医纪录、测谎报告和其他人证人口供,案件在高等法院进行二审,法官都认为,女网红指出的身体特征和王男不符,遭性侵时的自身年龄却分别有“13岁”及“11岁”的差别,至于女网红声称遭性侵后成绩一落千丈,法官留意到除了其国中3年级的成绩出现大幅衰退之外,接近案发时的成绩仍然维持水准,国中导师给予的评语中,并无写上原告精神状况有异或行为反常。
法官再判被告无罪
法官亦指,相关证人都是从女网红口中听闻“性侵”一事而已,至于原告求诊时间,和遭“性侵”日期相隔大约6年,不排除有其他原因导致需要求诊,难以证明其心理创伤和遭“性侵”一事有关,测谎报告亦只是附加证据,未能加强可信性,所以维持一审判决,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