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usell卖家要交税?港女3年前卖旧衫遭追十多万税款 税局回应
二手买卖平台Carousell用家注意,出售物品或会被税务局追收税款!有港女日前在社交平台发帖,表示3年多前曾在Carousell出售一些家中旧物品,半年赚不足1万元,讵料突然收到税务局电邮,“话我三年前卖旧物嘅几百蚊都系利润,要补交几十万税款同罚息!”。楼主怀疑是因为拒绝Carousell升级帐号的邀请,平台将其资料交予税务局所致。
Carousell其后在社交平台主动留言联络楼主,强调该平台“非常重视用户的资料私隐,并可以确认Carousell并未将你的帐户资料提供给税务局”。而楼主其后更新事件后续,她已向税务局申请豁免商业登记及免缴税并获批准,即毋须缴费,但指事件中自己最关注是个人私隐资料为何外泄,而非认为税务局不该有行动。
税务局回复《香港01》表示,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不论其业务是以何种形式运作,必须在开业后1个月内办理商业登记。须办理商业登记的业务包括为图利而从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务、工艺、专业、职业或其他活动。透过网店、代购网站、二手拍卖网、社交平台等买卖物品是否须办理商业登记,主要视乎有关活动是否在香港进行并属上述所指的业务。
税务局:每月平均销售总额不超3万元可申请豁免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税务局设有既定机制查核实体业务及透过互联网经营的业务有否遵行《商业登记条例》。就网上买卖活动而言,税务局会了解有关活动的详情(包括购货、寻找买家、运送货品、交收货款等)、规模及进行地点,以判断是否构成在香港经营业务。如果确定便会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向有关人士跟进。
任何经营小型业务的人士*如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豁免缴付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一)就利润主要得自提供服务的业务,每月平均销售或收入总额不超过$10,000; 或
(二)就其他业务,每月平均销售总额不超过$30,000。
*根据《公司条例》成立的本地公司、经迁册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有限合伙基金,以及由独资东主或相同合伙人同时经营的两项或以上业务除外。”
在港经营业务而产生应评税利润须缴交利得税
根据《税务条例》,任何人如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便须缴交利得税。税务局有既定程序覆查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和核实其应缴税款。如有资料显示任何人可能违反《税务条例》,例如未有通知税务局须课缴利得税或呈交不正确的报税表,税务局会按《税务条例》依法处理。
基于《商业登记条例》第4条及《税务条例》第4条的公事保密规定,税务局不能向任何未经授权人士透露个别个案的资料,亦不会评论个别个案。
资料显示,早于2021年已有Carousell小卖家收到税务局追税及要求做商业登记的通知,当时有网民怀疑是有专人假扮买家“放蛇”套出卖家资料而进行追税行动。而税务局当时表示不能向任何未经授权人士,透露个别个案的资料,亦不会评论个别个案。
网上卖旧物收入不足1万元
今次收到税务局电邮的Carousell卖家以threads帐号“amy_lok445”发言,称被税务局“追我三年前几十万税!”。楼主强调自己是普通市民,“喺Carousell卖啲屋企唔要嘅旧物:T恤、耳机、旧书,半年赚唔够一万蚊”。惟她曾收到平台通过WhatsApp联络,“话每年交三万蚊升级紫钻帐号,话有VIP待遇”,楼主拒绝升级后不久,即收税务局局电邮,“话我三年前卖旧物嘅几百蚊都系利润,要补交几十万税款同罚息!”。
楼主称自己只是“清屋企垃圾”,质疑为何会变成逃税犯,而且要求她申请商业登记,故她质疑平台把其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交易记录、联络电话、屋企地址同银行资料,全数上俾税务局”。
申请豁免商业登记及征费获批
楼主其后更新事件最新发展,表示向税务局申请豁免商业登记及征费已获批准,强调认为买卖二手物品亦属商业性质,申请商业登记和交税是毋庸置疑,而她是质疑交易平台在未经她的同意下,将其个人资料提供予政府部门。
Carousell强调未有向税务局提供帐户资料
Carousell官方的threads帐号在楼主的帖文下留言主动联络,表示对于其遇到的处境,“我们已得悉和感到抱歉”,强调非常重视用户的资料私隐,并可以确认 Carousell 并未将其帐户资料提供给税务局,“除非法律有所规定,否则我们不会向任何机构披露用户的个人资料”。该篇回应指“有关商业登记或税务责任的问题,通常取决于卖家的业务性质。由于Carousell不能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我们建议用户直接向有关部门查询以获取指引”,而公司团队已就事件进行审查,会透过私讯与楼主联络。
曾有12岁女童卖物被追收8,250元
在Carousell出售物品而被税务局追税及要求申请商业登记早已有例子,2021年6月,有港妈在讨论区上发文,指其12岁女儿突然收到税务局信件,要为Carousell上的买卖户口补交过去3年总共8,250元的商业登记费,她认为事件并不合理,因为女儿在平台上的交收只有十数宗,不应要为户口进行商业登记。
当时港妈亦曾质疑为何税务局会得知女儿的住址,但估计是因为女儿年幼,只准她以邮寄方式交收,变相令住址公开。她亦曾在电话中了税务局局为何会知道女儿住址税务局税局只称“有专人去查”,而网税务局计税局职员是假扮买家去套取卖家资料,然后进行追税行动。
税务局称有机制查核实体业务及网上业务
税务局于2021年回复Carousell卖家被追税,以及是否要申请商业登记时,发言人指出基于《商业登记条例》第四条的公事保密规定,当局不能透露个别个案的资料,亦不能评论个别个案,不过一般而言,不论业务以何种形式运作,为了图利从事的生意,都必须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
至于二手拍卖网及社交平台买卖货品是否须办理商业登记,当时发言人表示则要视乎有关活动是否在香港进行,若仅偶尔卖掉个人旧物,不算“为图利而从事”,毋须登记;但若涉及购货、寻找买家、运送货品、收款等系统化操作,且规模庞大,就可能构成业务。税务局设有机制查核实体业务及网上业务,有否遵行《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同时提醒市民,任何人士如没有按规定就其在香港经营的业务申请商业登记,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