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翌日抽搐亡!屋内有多处血迹 躁男1原因赔钱可免入狱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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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家暴致死案。桃园1对同居情侣交往期间,躁男经常被通报向女友施袭,直到1次再次将女友打伤,女伤者翌日突然抽搐后身亡。警方到场发现单位内有多处血迹,但验尸报告证实女死者死于高血压所导致的自发性颅内出血,和家暴无关。躁男干犯2项伤害罪名,各被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合并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4.6万港元)。

温男多次殴打陈女,女伤者有次挨打受伤后,翌日突然抽搐身亡。(AI生成图片)

有多次家暴女友纪录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涉案43岁温姓男子和陈姓女友交往2年多,2人合租1间小套房同居,经常为金钱和人际交往争执,温男长期咆哮和拉扯殴打陈女,导致对方遍体鳞伤,陈女由2021年11月22日起,多次通报自己遭到男友家暴,即使陈女想分手,但仍遭温男殴打,最终陈女无法离开温男,向亲友求助无门,她只能选择借酒浇愁。

女子遭殴伤翌日抽搐身亡

2024年8月7日晚上,温男酒后再度和陈女争执,徒手殴打陈女,导致她鼻咀脸部受伤。翌日中午,陈女突然抽搐身亡,经验尸后确定陈女因高血压导致自发性颅内出血,最终中枢神经衰竭死亡,和家暴没有关系。

法官裁定被告2项伤害罪名成立,各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4.6万港元)。(AI生成图片)

入狱6个月 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

警方前往两人租住单位搜证,发现屋内有多处血迹,检察官经了解后,起诉温男家暴伤害罪名。案件在桃园地院进行审理,法官裁定被告2项伤害罪名成立,各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4.6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