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女生课室内遭4男生强奸!马国月内第2宗校园轮奸 不雅片流传
马来西亚短期内爆出2宗女学生遭多男性侵案。本月初,当地1名中三女生放学后在课室遭2名中五学长轮奸,另外2男学生更负责把风及拍片,其后不雅影片在学生间流传而揭发事件,2学长被控“集体强奸”、“非自然性行为”及“性侵儿童”,其中1人已认罪,恐面临至少10年至不超过30年的监禁。
事发不久,当地再爆出校园轮奸案,4名男生被指在课室内轮奸1名未成年女生,并将少女裸露画面上载到社交平台,当地教育局马上开除涉案男学生。不过,事件其后出现另一说法,当地警方发现4名男生是分别在不同时间及地点性侵少女,属“强奸”而非“轮奸”,又指该名女生是“自愿”,而其中1名疑犯是其男友,但由于女生仍未成年,继续依强奸案处理。
中三女生课室内被2学长轮奸拍片
马来西亚本个月首宗校园集体性侵案发生于马六甲,日期为10月2日,当时某中学1名中三女生下课后返回课室拿资料时,被2名读中五的学长轮奸,案件涉及另外2名中三男生,他们分别负责录影及把风。事后受害女生情绪不稳,出现恐惧及焦虑反应,甚至不敢上学。直至10月10日,女生的母亲收到教师通知,指女儿的不雅影片在学生间流传,她带女儿报警才揭发案件。
被控集体强奸等罪 面临最高30年监禁
10月16日,2名17岁被告涉刑事法中的“集体强奸”、“非自然性行为”及“性侵儿童罪”,2人由律师及父母陪同下出庭,首被告拒认罪,次被告则已承认全部罪行,待下月下旬过堂。
当地媒体指,2名被告在庭上被指控后抱着父母哭泣,首被告的律师受访时透露,称被告是家中长子,父亲任职公务员,还要承担另外2名孩子的生活费,被告患鼻窦炎及疝气刚刚才做手术。次被告认罪后,律师求情指其父母已离异,他由母亲照顾,承诺会亲身准时出庭。
据当地法例,“集体强奸罪”倘罪成,将面临至少10年至不超过30年的监禁。而“非自然性行为”及“性侵儿童”则面临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由于涉案2被告未成年,法院下判后虽然判刑会和成年人一样,但会先送感化院,待成年后送监狱服刑。
再爆校园集体性侵 女学生被4男强奸
没料到上庭同日(16日),当地吉打州华玲县再爆出中学生集体性侵案件,1名未成年女学生被3名男学生及1名辍学生在课室内集体性侵,并拍下少女裸体画面再上传到社交平台。
教局马上开除涉案男生学籍
警方交代事件,12日上午接获1名53岁家长报案,指通过学校训导主任得知,其未成年女儿的不雅片正在社交平台流传。初步调查显示,4名疑犯在今年5月至8月,多次在学校课室性侵受害人,包括集体性侵行为,循刑法“集体性侵”及“传播儿童色情内容”罪调查。
吉打州教育局表示高度关注,已即时开除涉案施害学生的学籍作处分,正展开内部调查程序,会配合警方工作及支援受害学生。
警澄清属“强奸”非“轮奸” 1疑犯为受害人男友
然而,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兹里随后澄清,调查发现案件属“强奸案”而非“轮奸案”,4名男生是在不同时间及地点性侵受害人,包括无人课室、棕榈油园、甚至女生的住所内。4名涉案少年年龄介乎15至17岁,包括2名同班的15岁男同学、1名15岁辍学男生及17岁中五生,他同时是受害人的男友。
尽管自愿 受害人未成年仍属强奸
警方透露,即使相关行为属自愿,但鉴于受害者未成年,心智未成熟,故案件仍需列作强奸案。案中性侵影片在网上流传,警方从涉案人士的手机中未发现性交过程影片,但发现其他涉及该名女生的不道德行为画面,未有证据证明涉案影片被用于贩售,但片段已被传开,分享者包括受害者本人,警方已扣查包括手机在内的多部电子装置调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