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儿外拍遭下药迷奸!嘴唇及下体有摄影师DNA 淫狼害她染性病
台湾发生模特儿遭迷奸性侵案。台北1名摄影师透过社交平台邀请担任模特儿的女大生到花莲外拍,当晚一起到当地1间民宿投宿,岂料摄影师被指利用模特儿服用安眠药熟睡之际,潜入其房间将强力安眠药“氟硝西泮”(常称FM2)掺水喂入对方嘴里,继而性侵得逞,受害人事后体内被检验出FM2的代谢物,嘴唇和下体都有摄影师的DNA,她更因而染上性病,于是怒告淫狼。
民事法庭判处被告向受害人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刑事方面,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被告仍然声称自己没有下药,但法官裁定被告罪成,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下药迷奸模特儿得逞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案发于2022年4月,涉案王姓摄影师透过instagram,邀请1名任模特儿的女大生前往到花莲外拍3日2夜,他们入住当地1间民宿,首晚平安无事。到了拍摄结束后的当天凌晨约3时,王男被指拉开相隔2间房间的拉门,然后潜入女大生房间,由于她早已服用安眠药正在熟睡,王男用樽盖装上掺有强力安眠药“氟硝西泮”(常称FM2)粉末的矿泉水,倒入女大生的口里,继而抚摸其胸部及下体,最终性侵得逞。
嘴唇和下体都有被告DNA
受害人回复清醒后发觉身体情况有异,立即致电报警。警员接报到场,发现现场有1瓶含有FM2的矿泉水,受害人体内被检验出FM2的代谢物,嘴唇和下体都有王男的DNA。
男被告否认有下药
案件进行一审,王男辩称,意外发现可以拉开2间房间的中间拉门,见到原告年轻貌美,加上躺在床上没有反应,所以一时兴起下手性侵,但他否认下药,辩称原告不够30分钟就惊醒过来,和FM2药效时间不符。
法官裁定罪成 入狱8年10个月
但受害人表示,当时在睡梦中,隐约感觉遭“不明物体”碰到嘴唇2次,口内被灌入1种“甜甜液体”,同时感觉到被人侵犯,但她陷入麻痺状态,连双眼都睁不开,根本无法反抗。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后认为受害人遭受性侵前,确实遭被告喂服含有FM2的液体,被告明显预谋犯罪,加上所用药剂本身是第三级毒品,考虑到民事法庭判处被告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裁定“药剂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
案件二审 维持原判
被告不服上诉至花莲高分院,坚称自己没有下药,他更认为房间拉门没有上锁,2个房间不算独立,不应因而加重刑罚,但法官没有接纳被告说法,先撤销原判决,改判“侵入住宅以药剂强制性交”罪成,但维持有期徒刑8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