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邀女闺密睡中间!她控诉遭联手脱裤性侵 3原因男罪成女脱罪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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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女子遭性侵案。台中1名男子被指和未成年女友联手,相约女友的闺密上门见面,3人同床睡之际,闺密睡在中间,报称遭“情侣档”夹击脱去裤子,让色男性侵得逞。
案件在法庭审理时,受害人明言没有亲眼见到女被告动手脱裤,但感到遭2人同时除去裤子。法官认为一来受害人没有亲眼看见,二来没有被多人强行拉扯造成的伤痕,三来男被告承认独力犯案,难以认定女被告有份帮忙,故判处男被告入狱2年6个月,女被告则不付审理。
受害人遭到淫男性侵,指控对方的女友有份帮忙犯法,但法官认为证据火足,女被告脱罪。(示意图/gettyimages)
睡2人中间遭脱裤性侵
台媒于今年12月报道,涉案沈姓男子是钢筋工人,和1名未成年少女交往,其间小女友结识1名女生,沈男对该女生起了色心。案发2023年8月10日,2人邀请女生到台中大里住所见面,到了翌日(11日)凌晨1时许,3人共同睡在床上,女生睡在情侣中间,沈男被指动手触摸女生胸部,即使受害人立即制止,但仍被沈男脱去裤子和内裤性侵。
检察官起诉涉事情侣
受害人吓到狂哭,随即联络友人协助报案,声称沈男女友“叫我穿衣服,跟我道歉,我不知道她会一起骗我,她说她在睡觉不知道”,但随后改称沈男联同女友一起除其裤子,好让沈男伸出狼爪。检察官经跟进后,依法起诉涉事情侣。
法官男被告裁定“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女被告则被少年法庭判决不付审理。(示意图/gettyimages)
女被告供称无帮手除裤
案件在法院审理,受害人供称,当时自己睡在男女被告中间,他们一起将其裤子脱掉,男被告继而性侵,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女被告脱裤一事,但感觉是2人一起动手。但女被告则称,当时房间灯光昏暗,没有见到沈男和原告在做什么,自己没有协助脱裤。
男被告入狱2年6个月 女被告不付审理
法官查看相关证据,虽然女被告向原告提及“多人运动”话题,但没有继续讨论,难以认定女被告积极参与性交行为,基于原告身上没有被多人强行拉扯造成的伤痕,同样难以认定女被告协助进行强制性交,而且沈男本身强壮,供称单独犯案,法官考虑到男被告和原告达成和解,裁定“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女被告则被少年法庭判决不付审理。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