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兽大都会2|荷里活戏院女子盗录近半小时 网民斥:搞軭电影业
在戏院无论拍摄还是录影,均属违法行为!有港男日前在戏院直击1名女子盗录,形容对方“成场戏录咗差唔多半个钟”,加上未有调暗手机萤幕灯光,他不满看电影受滋扰,遂通知职员并发帖公审。
有网民批评女子行为,亦有人质疑楼主同属违法,“佢犯法,你影相影到萤幕都系犯法”,却有留言反驳,“楼主明显没有任何盗录嘅犯罪意图,并且有纪录及告知戏院方处理”,认为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荷里活广场戏院 直击女观众盗录近半小时
该观众在threads帐号上传照片,指于本周五(1月9日)下午1时40分,到位于钻石山荷里活广场的影艺戏院(CineArt Cinema)观看《优兽大都会2》 (Zootopia 2)电影,期间发现坐其左侧前方的女子涉嫌盗录,形容对方“成场戏录咗差唔多半个钟”。
举起电话对大银幕 目击者:香港版权条例已死
从楼主上传照片可见,该名戴眼镜的女子双手举起手机,将镜头对向影院内的大银幕,而手机画面显示正在录影中。由于她未有调暗手机萤幕灯光,楼主不满被影响看电影,于是通知职员并在网上贴图公审,感叹“香港版权条例已死”。
网民斥违法:香港电业俾你搞軭晒
有网民批评女子盗录行为,“可以告佢,好似最高罚5万?”、“我睇戏见有人唔知影相定录影,我系会行埋去话佢𠮶啲人”、“其实有咩好影?又唔系第一日上(映),又唔系有好精彩嘅桥段,就算影完都唔会再喺电话度睇返㗎啦”、“你走埋(去)同佢讲:香港嘅电业就系俾你搞軭晒喇”。
楼主戏院拍照同违法? 网民这样看
有人质疑楼主同属违法,“佢犯法,你影相影到萤幕都系犯法”,却被其他网民驳斥,“如果post主系拍低做证据去报海关,呢个行为并不违法”、“楼主明显没有任何盗录嘅犯罪意图,并且有纪录及告知戏院方处理,海关有网上报案或热线,有需要提供证据以作跟进,相片、戏票日期时间、已通知戏院就系证据”。
戏院内盗录可被罚款5万元 以及监禁3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第544章《防止盗用版权条例》,任何人士严禁在戏院内拍摄及录影,否则会被刑事检控,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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