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爱上女同事!他供认擅闯入屋 坚称无偷生理裤 遭法院打脸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警员作为执法人员,不应知法犯法。台中1名已婚男警员爱慕女同事,趁对方执勤时,取走对方住所锁匙,入屋偷走生理裤(月经裤)“留念”。法官判处“住宅窃盗”和“侵入住宅”罪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0日,但可易科罚金。另外,处理公务员违规个案的惩戒法院经审理后,向该名男警判处降2级改叙(下调职级及俸点),罚款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洪男取走女警放在派出所的住所锁匙,驾驶电单车上门入屋。(示意图/shutterstock)
两度取走锁匙闯入屋内
台媒于今年1月报道,涉案洪姓警员已婚,2022年在台中丰原分局1间派出所工作,其间爱上1名女同事。洪男熟知对方出勤时间、行踪及租住位置,趁女同事在外巡逻之际,洪男取走女警放在派出所的住所锁匙,驾驶电单车上门入屋,偷走衣柜内生理裤,得手后逃离现场,并将锁匙放回原处。
洪男之后趁女警返回台南老家,再次擅自进对方住所,却遭房东撞见,洪男立即离开现场。房东查看闭路电视,通知受害女警,合力向洪男提告。
侵入住宅窃盗罪成易科罚金
案件在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法官分别裁定“侵入住宅窃盗”和“侵入住宅”罪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0天,但均可易科罚金确定。
洪男向惩戒法院承认侵入住宅,却坚称无偷生理裤,惩戒法院判处降2级改叙,罚款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仍然否认偷生理裤
处理公务员违规个案的惩戒法院接手跟进,洪男承认侵入住宅,却坚称无偷生理裤,对自己行为深感悔恨,除了不断向被害人道歉和恳请原谅之外,还愿意作出赔偿。洪男更称,自己没有前科,认真从事警务工作,目前奉养年纪渐长的父亲,和妻子共同照顾未成年子女,自己一时失虑偶然犯罪,恳请惩戒法院从轻发落。
降2级改叙 罚款10万新台币
惩戒法院考虑到洪男身为警察,却2次侵入民居,破坏纪律,戕害人民对公务员的信赖,造成受害人恐慌,但洪男任职警员后表现尚属良好,却仍然否认盗窃,判处降2级改叙,罚款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