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居屋违规接电力装置挂灯笼!法团谴责拟申禁制令 1点引关注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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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挂灯笼迎新年?观塘秀茂坪居屋晓丽苑的法团管委会在社交平台谴责,指屋苑有住户涉嫌在走廊私自接驳电⼒装置,并悬挂个人物品在天花喉管,此举严重违反公契,亦对整幢⼤厦造成安全隐忧。管理处2次向该单位业主发出书面信,要求尽快拆除相关物品却未获理会,法团遂委托律师向其发出警告信,再次要求处理以上物品,否则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或向法院禁制令,届时业主需要负责一切讼费。

街坊斥责涉事住户自私,许多人“错重点”指门外挂灯笼设计毫不美观,“成个灵堂咁”、“夜妈妈见到2个红灯笼,吓X死人”。

秀茂坪有居屋住户在屋外私自接驳电力装置,无视法团2次出信要求拆除物品,法团遂委托律师发出律师信。(“晓丽法团第八届管委会”facebook图片)

居屋单位私自接驳电力装置 法团谴责:严重违反大厦公契

facebook专页“晓丽法团第八届管委会”发帖严厉谴责,指晓丽苑晓天阁中层某单位业主将个人物品悬挂在走廊天花的食⽔喉管,同时在屋外接驳电⼒装置以挂上灯笼,批评该住户除了严重违反大厦公契,把电力装置延伸至公共走廊,亦对邻⼾及整幢⼤厦均造成安全隐忧。

铁闸上方加设电箱 为门外灯笼提供电源

晓丽苑法团于上周三(1月21日)拍摄照片可见,该住户大门左右两旁挂上灯笼,以及贴上对联挥春。不过仔细留意,住户在铁闸上方加设电箱,再有插苏以便为灯笼提供电源,而灯笼和接驳电线明显挂在大厦走廊天花的喉管上;另外,该住户亦在门外两边装闭路电视。

法团又表示,屋苑管理处曾分别2次向该单位业主发出书面信,要求尽快拆除相关物品和电力装置,可惜未获理会,法团故在上周委托律师正式向该单位业主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尽快处理。

管理处2次出信劝喻无效 向单位业主发律师信

法团透过梁国坚律师行,于1月23日向该单位业主发出律师信,指对方严重违反大厦公契及《建筑物管理条例》,要求他必须于此信发出日期5天内停止在公用地方的任何私人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放置或接驳电力装置在走廊天花,放置任何物品或张贴挥春走廊墙身等),否则根据公契,管理公司有权移走任何摆放在公用地方的物品,业主需要支付所有产生之费用,或采取法律行动前不限于法院禁制令,届时需要负责所衍生的一切讼费。

法团透过律师行向该单位业主发出律师信,要求他必须于此信发出日期5天内停止在公用地方的任何私人活动。(facebook图片)

若业主无视律师信 法团: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法团就事件谴责该单位业主或住户罔顾邻居安全,且完全漠视大厦公契和管理处的合理要求,希望相关住户家人或邻居帮忙劝喻,使其尽快移除相关物品和电力装置,否则法团必定指示律师入禀法院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申请禁制令,尽一切方法务求解决问题,并且会向法庭申请讼费命令,让所有相关法律开支由该业主承担。

申请钉契有用? 网民:佢唔卖楼你奈佢唔何

有人建议可以请律师帮忙申请钉契,但未必能促使对方解决问题,“如果条食水喉系本身单位嘅,就算喺公众地方,维修都系佢,咁呢条水喉就归业主。你可以申请钉契,咁佢唔卖楼你就奈佢唔何”。

网民笑设计老土:成个灵堂咁

有网民指单位门外设计毫无美感“好老土”,笑称像“义庄”、“红灯区,一楼一”“成个灵堂咁”,“夜妈妈见到2个红灯笼,吓X死人”、“喺个门口都唔开胃,红当当,难为住佢对面𠮶家人”、“个单位咁特色,会唔会变景点㗎”、“唔摆埋石狮子嘅”。

(facebook“晓丽法团第八届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