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打赏女主播167万 揭女神已婚索偿法院判不用赔 律师解读
打赏女主播以为可娶得美人归?成都1名男子迷上抖音女主播,前后在平台上“打赏”逾167万人民币(188万港元),又曾私人转账11万人民币(12万港元),他多次向“女神”表达好感,并以结婚为目标作出打赏,女主播在聊天时也叫他“宝宝”。惟男子意外发现女主播已于2019年结婚,怒向主播及抖音索偿,法官最终只判主播返还私下转账的11万元。有内地律师解释,在直播服务上打赏属消费行为,司法机构不会视作“不当得利”。
打赏167万向女主播表达好感
陆媒《红星新闻》报道一则成都新区法院的案例,成都瞿姓男子喜欢1名陈姓抖音女主播,毫无保留地“打赏”共167万元人民币,更曾绕过平台私人转账逾11万元人民币。
瞿男和陈女的聊天纪录中,他多次向“女神”表达好感,声称自己只会对女朋友好,“我们俩之间只你和我”等甜言蜜语,陈女又回应对方“想你了”、“宝宝”,未曾明确拒绝对方表白示爱,也未曾透露自己已婚。
不停借钱每天生活费50元 双方私下会见面
瞿男为打赏“女神”,不惜向多个平台借钱,总额逾126万人民币,他本人每天只花50元生活。陈女曾叫他别再借钱,他表示自己撑得下去,会用每月工资慢慢还债,“还能给你刷点,不想让你这太委屈”。双方除了金钱来往,还会私下见面。
惊悉女主播早已结婚 感被骗情绪崩溃
直至2025年年头,瞿男意外发现陈女早于2019年结婚,和自己来往时一直是已婚状态,他知情后觉得“被骗”情绪崩溃。瞿男马上和陈女断绝来往,并将她和抖音平台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取消所有打赏及转赏,要求偿还逾178万元人民币。
女主播称双方仅普通朋友 男方称被诱导打赏
案件受审时,陈女辩称她和瞿男是普通朋友关系,其所提供的聊天纪录不能证明双方有谈恋爱,这是瞿男单方面想法。她作为聊天主播,双方交流是维系粉丝关系的工作,瞿男是同时持有2个高级账号的资深用家,理应知道网络主播和粉丝间的互动是虚拟性质,而且瞿男和她聊天时,也有分别向其他主播打赏。
瞿男则强调,陈女建立了以结婚为目的的诱导,致使他作出打赏和转账,而抖音也未尽到监管和审核的工作,才会令自己出现巨大财产损失。
法院判仅私下转账需退还
成都新都法院认为,瞿男的转款有明确目的性,是为了与陈女建立恋爱关系,陈女没明确告知婚姻状况,仍与瞿男关系暧昧不清,令对方误以为可进一步发展,违反公序良俗,应返还全数私下转账。法院最终判决,案件中只有瞿男私下转账的11万人民币可以退还,于平台上打赏的167万不用退回,因为网络打赏属消费性质,和私下转账的赠予行为有明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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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律师指打赏属“直播服务消费行为”
内地律师博主庄志明也分享这则案例,判决关键是“直播服务的消费行为”,“打赏”在法律上是基于直播服务的消费行为,并非单纯赠与,司法机关会视作“服务和被服务的合法关系”,主播获得打赏的过程并非不当得利。过去许多打赏主播后要求返还的案例,基本上法院都不会支持。
不过,他引述另一案例指,如果打赏人本身有另一半,而收赏的女主播和打赏人有不正当关系,侵害了原配利益且过错明显,若原配主张要返还款项,为保障原配的合法权益,则应当返还主播收到打赏分成部分。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