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女子惊见名字刻前奶奶墓碑 怒提告终除名兼获得补偿
撰文: 贾桂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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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算是夫家人吗?内地法院近日就离婚妇的名字,被刻在前奶奶墓碑的案件作出判出,惹来公众关注。案中原告人林女士与丈夫何先生离婚多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以“儿媳”的身份刻在前奶奶的墓碑上,她认为事件未经过她同意,是侵犯了她的权益,于是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抹去名字及作出赔偿。
林女士认为刻她的名字未经过她同意,是侵犯了她的权益。(AI生成图片)
离婚后未参与前夫家长辈后事
案情显示,林女士与何先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结婚,婚后林女士与老爷常有不和,但与奶奶关系和睦,婚姻维系近30年之久,但最终还是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其后何先生的父母相继离世,林女士因已离异而并未参与长辈后事。直至林女士的女儿前往祭拜,才意外发现母亲的名字以“儿媳”的身份刻在其前奶奶的墓碑上。
林女士的女儿前往爸爸家拜祭,才发现妈妈的名字被刻在墓碑上。(AI生成图片)
前夫反对移除名字:不便惊扰逝者
林女士认为,双方婚姻关系早已解除,前夫未经许她许可,却擅自使用的名字,侵犯了她的姓名权,且造成精神困扰,于是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墓碑移除自己的名字,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何先生却说,母亲生前与林女士感情深厚,刻名是为了圆老人的遗愿,且母亲已经安葬20年,不愿除名去惊扰逝者。
何先生称刻名是因为想完成老人遗愿,不想除名去惊扰逝者。(AI生成图片)
法院判侵犯姓名权 调解后限期除名
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离婚后身份关系解除,一方无权擅自将对方的姓名刻于墓碑。
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资料图片)
林女士表示只要去除名字,愿意在精神损失索偿上作适当让步;何先生亦表示体谅前妻难处,愿意安排把名字去掉,并给予补偿。案件经法院、当地部门的联合调解后,何先生须在1个月内为墓碑除名,并给予林女士经济补偿与致歉,事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