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身女留600万遗产!无人继承归谁成疑 法院指定民政局管理
撰文: 贾桂琳
出版:更新:
无亲无故人士一旦离世,未立有遗嘱下遗产谁属?这方面的法例在不同地方都有不同规定,而上海1名53岁独身女子早前因突发中风离世,留下高达600万人民币(约688万港元)遗产。由于死者无父母、无配偶亦无子女,这笔财产的归属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徐汇区法院于3月31日作出判决,指定徐汇区民政局(类社会福利署)担任死者的遗产管理人。
独身的邓女士突发中风被送医。(网上图片)
邓女士突发中风在医院接受治疗。(网上图片)
邓女士无父无母无配偶无儿女,入院后由地方基层组织监护。(网上图片)
家中晕倒无人照料 地方基层组织成临时监护人
死者邓女士生前独居于上海徐汇区,父母双亡、未婚未育,亦无亲近亲属,她于今年2月在租住单位内因突发中风昏迷,情况一度危殆。因邓女士无家属照料,徐汇区法院于3月11日判决,指定其户籍地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地方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并由公证处发出区内首张临时监护人公证书,授权地方基层组织处理其医疗及生活事宜。
由于邓女士此前是独身一人,父母已过世,无配偶子女,在医院没人照料、签字。(《法治在线》影片截图)
因邓女士住院期间无家属照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发首张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网上图片)
监护证明书,邓女士的临时监护人为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央视新闻》影片截图)
虽然邓女士在住院期间病情一度好转,由完全昏迷状态转为可以张眼反应,惜最终仍在3月19日凌晨因抢救无效离世。
邓女士的病情一度有所好转,但其后终不治。(《上观新闻》截图)
无遗嘱无继承人 法院七天指定遗产管理者
法院审理后,由于邓女士未立遗嘱、且找不到任何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应由死者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院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央视新闻》影片截图)
目前地方基层组织正在处理邓女士丧葬事宜,遗产管理人将负责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并依法处置相关资产。案件从立案至开庭判决仅7天,反映当局对独身无亲群体在离世财产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