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车边捡¥300以为“横财” 打开车门惊揭¥3.8万现金被偷崩溃
“天降横财”却得不偿失?内地浙江发生一宗盗窃案,一名张姓男子取车时在车旁捡到300人民币(约344港元),一度以为行“横财运”,未料打开车门后才惊觉车内3.8万人民币现金(约4.3万港元)不翼而飞,调查后才知,自己捡到的300人民币不过是贼人作案时遗落的零头。目前,警方已成功跨省将2名嫌犯逮捕归案。
张男在车旁捡到300人民币,没想到上车后发现车内的3.8万人民币现金全被偷走。(AI生成图片)
“横财”变“横祸” 车内3.8万人民币现金被偷
据陆媒《齐鲁晚报》转载报道,浙江绍兴诸暨城一名张姓男子报案,称自己放在车上的3.8万人民币巨款被盗。张先生表示,这些钱是自己刚从银行取出的工资,加上向朋友兑换的钱款,一直放在扶手箱内。
案发当日,张男准备开车时,在车旁捡到300人民币,一度暗自庆幸,没想到上车后发现车内的钱全被偷走,副驾车门内侧还有明显撬锁痕迹,随后立即报案,自嘲“捡到小钱,却丢了大钱”。
经过调查发现捡到的几百元不过是小偷作案时不小心遗落的零头。(齐鲁晚报影片截图)
贼人跨省流窜 广东结识后“组队”作案
警方迅速翻查周边路面、商舖闭路电视影片,顺着线索深入调查,很快锁定陈某、张某2名嫌疑人。调查发现,贼人作案完毕后连夜逃往江西及湖南,在多方警方协助下,最终成功将跨省流窜的贼人拘捕,追回部份赃款。
据疑犯交代,他们于案发半个月前在广东相识,因手头拮据萌生贪念,两人分工明确,落手前会先踩点,短短时间内接连撬盗多辆车,累计涉案金额近4万人民币。目前2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陈某、张某2名疑犯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齐鲁晚报影片截图)
警方呼吁:财不露白 切勿将车辆当保险箱
警方提醒市民,停车时应尽量选择有人员看管、光线充足且设有闭路电视的正规停车场;车主必须养成“财不露白”习惯,车内切勿存放大量现金、手机或钱包等贵重财物;若不幸发现车辆遭破窗、撬开或财物失窃,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