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Cam|将军澳男驾电动滑板车闯马路 汽车被迫收慢 网民吁举报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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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滑板车已经违法,在行车路上狂飙更加危险。网上流传2段“车Cam”影片,均显示有车辆沿将军澳百胜角路斜路行驶,途中见到1名男子在马路驾驶电动滑板车,车辆在其后方被迫一度收慢,之后唯有驶远少许才敢加速,车主批评“可唔可以上返人行路?”。

许多网民留言指“咁样真系唔好”、“害人不浅”、“害己害人”、“电动!犯法拉得啦”、“报警举报佢”。

有车辆沿将军澳百胜角路斜路行驶,途中却见到1名男子在马路驾驶电动滑板车。(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影片截图)
楼主车速接近每小时40公里,见到1名男子在马路驾驶电动滑板车,楼主被迫减慢车速,跌到时速16公里。(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影片截图)

男子马路驾驶电动滑板车 后方车辆减慢车速

楼主在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上载前方和侧边“车Cam”共2段影片,同样长约30秒,可见现场是将军澳百胜角路往邵氏影城方向,斜路向下,2段影片内容大同小异,楼主车速本身每小时15公里,之后慢慢加快,接近每小时40公里,但驶到一个安全岛对开时,见到1名男子在马路驾驶电动滑板车,楼主被迫减慢车速,跌到时速16公里,尾随数秒后,楼主将车驶往右边少许,确保不致撞到对方,继而加速驶离现场。

尾随数秒后,楼主将车驶往右边少许,确保不致撞到对方,继而加速驶离现场。(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影片截图)
尾随数秒后,楼主将车驶往右边少许,确保不致撞到对方,继而加速驶离现场。(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影片截图)

网民︰报警拉佢啦

楼主在文中批评“可唔可以上返人行路?”,帖文引来大量网民讨论,“成条行人路都唔用”、“过唔过份啲?”、“大地任我行”、“报警拉佢啦”。

侧边“车Cam”内容大同小异。(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影片截图)

可被罚款1万元和监禁12个月

警方过往多次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