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硕士生遭撞心智退化剩3岁 16岁无牌少年撤刑事立案:危害不大
山东省荷泽市成武县1宗交通意外判决备受关注,1名23岁长春大学硕士生,于2025年除夕前被1名无牌驾驶电动三轮车的16岁少年撞致颅脑损伤,受害人经历两次开颅手术后虽然苏醒,但心智已退化至如幼童般,生活无法自理。当地法院虽判决肇事少年及其父亲需赔偿28万人民币(约30万港元),但对方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赔偿恐成空。
肇事少年父亲近日接受内地传媒访问时明言,家中“一贫如洗”无力支付赔偿,但拒绝让儿子辍学打工还债,坚持儿子要继续读书,声言“我这辈子还不清,就让儿子接着还”。
23岁研究生生两度开颅保命 心智退化至3岁幼童
据大陆媒体《红星新闻》报道, 受害人王斌原是长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距离毕业仅余半年,意外发生于2025年1月21日傍晚,当时王斌正与朋友沿着成武县328号省级公路旁散步,突然被身后1辆猛冲而至的电动三轮车撞倒。
王斌伤势极其严重,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他在深切治疗部(ICU)昏迷4个月,其间经历2次大型开颅手术,虽然最终醒来,却已认不出身边亲人。王斌的姐姐王敏透露,弟弟目前只能坐轮椅,右手萎缩,眼神空洞,心智如3岁幼童,见到亲人只会咧嘴傻笑,笑容令家人感到心碎。
16岁少年无牌驾驶负全责 警方撤销刑事立案引争议
事故的肇事者是16岁高一学生王某,他不仅无牌驾驶,事发时还低头玩手机,没注意眼前行人因而不慎撞到受害人王斌,经交警判定王某需对这宗事故负全部责任。然而案件后续的法律处理过程引发了不少争议:当地警方最初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之后却以王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撤销刑事立案,一审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及其父亲赔偿28万人民币(约30万港元)。
判赔28万人民币 肇事者父指家贫无力支付 拒儿子打工还债
不过,这笔对王家而言是“救命钱”的赔偿,至今仍无着落。王某的父亲近日接受内地传媒访问时表示对事件感到愧疚,但家中一贫如洗,无力支付。他称16岁的儿子曾想辍学打工还债,但他坚持要儿子继续读书,“我这辈子还不清,就让儿子接着还”。
目前,23岁的王斌被迫休学,而16岁的肇事者则继续在校就读高二,两人的命运形成强烈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