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告儿子不扶养 撤赠讨房产却败诉 意外揭20年前外遇家暴内情

撰文: 安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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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间是否真有“奉旨养老”?1名81岁老父早年将名下房产转让予儿子,30多年后却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并讨回房产,只因儿子未有履行当初口头承诺的养老义务。不过,法庭审理后不但因无法证明当年有“送房换养老”的约定,也无法证明儿子拒绝扶养而判老父败诉,更意外揭开20多年前,这段因老父外遇及家暴而引发的家庭恩怨,令案情全盘逆转。

1名81岁老父将儿子告上法庭,指控儿子未有履行当初口头承诺的养老义务,要求撤销早年赠与的房产并收回房产。(AI生成图片)

称月领津贴难维生 不满独生子“断供”家用

据案情透露,现年81岁的原告阿光(化名),于1993年将手上的一处房产过户给儿子阿宏(化名),阿光伯表示当年房产过户时双方口头约定儿子必须负责他到终老,但自2023年月起儿子却拒绝照顾,让他只能靠敬老津贴过活,如今他已年逾80岁,无劳动能力,因此他要求为了自己的生计,撤销房产赠与,追回房权。

阿光控诉自2023年5月起,儿子便不再履行照顾义务,因此他依法要求撤销房产赠与,追回房权。(AI生成图片)

儿子反击爆父亲当年外遇家暴 离婚诉讼纪录成关键证据

面对父亲的指控,儿子阿宏在法庭上坚决否认,他指出1993年房屋过户的真相,其实是当时父亲长期外遇,祖母担心家族财产落入外人手中,才协调将房产转移到他名下以保全家产,根本没有所谓的“养老条件”。

法院介入调查后发现,阿光伯的说法前后不一,他早年确实因为外遇问题与前妻有严重的婚姻矛盾,法院调阅其2005年的离婚诉讼纪录显示,他当年曾指控是前妻“私自过户”房产、涉嫌伪造文书,如今却改口说是“附条件赠与”,说法明显矛盾。

阿光早年因外遇问题与前妻有严重的婚姻矛盾,根据调阅阿光的离婚诉讼记录,他曾指控房产是前妻私自办理过户,甚至怀疑涉及伪造文书。(AI生成图片)

女儿出庭帮口却被“回力镖”击中 供词自相矛盾不予采信

此外,阿光伯让家人、亲友出庭作证,企图证明当年确有“养父到老”的约定 ,但法官认为大部分证人只是听闻,并未亲眼见证过程,证明力不足 。

最令人唏嘘的是,女儿在庭上极力证明当年父母是因为个性不合离婚,父亲并无外遇,但法官比对女儿20多年前在父母离婚案中的证词,发现她当时曾明确表示“父亲长期外遇且家暴”,前后说法落差太大,因此法官认定证词不予采信。

法官认定,阿光既无法证明当年赠与附有扶养条件,也无法证明阿宏曾拒绝扶养,因此无权撤销赠与,判决驳回请求。(AI生成图片)

真实意图暴露 夺回房产而非单纯求扶养

法院最后判决时指出,根据法律,子女对父母确实负有扶养义务,但若要构成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必须是父母曾明确请求扶养,而遭到子女拒绝。

法官在庭审时发现,儿子阿宏多次表明,若父亲有生活困难,愿意与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照顾父亲,反而是阿光伯当庭激动表示:“我不要他扶养,我只要房子还我!”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光伯诉讼的真实目的是想拿回财产,而非缺乏照顾,由于他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当年过户附带养老条件,也无法证明儿子拒绝扶养,最终判决驳回请求,无法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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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房产给子女冀得赡养,可惜事与愿违。内地有年近90岁的父母为安享晚年,将名下在上海的3套动迁房的产权转赠了儿子一家三口,可是想不到儿子得房产后,即反转猪肚,不但没有尽孝,更将年老母亲推倒地上判罚。老父认为不肖子未有履行赡养义务,严重侵害其权益,导致父母生活困难,身心受创,气得向法院要求撤销转赠房产业权。

贾老伯一心以为将房产赠予儿子会换来安享晚年。(《如珠如宝》剧照)

法院认为父亲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儿子一家,理应会被更加珍惜,可是儿子均未尽其应尽的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判撤销父亲对儿子的转赠,儿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大陆媒体报道,年近90岁的贾姓老伯和妻子育有多名子女。2005年8月,他们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1个私宅被拆迁,按政策可取得拆迁安置房4套。俩老考虑到贾男是唯一的儿子,便将3套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转赠与儿子一家三口,希望能换来儿子的供养,安享晚年,儿子最初亦表示同意这安排。老夫妇便将3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了儿子及其妻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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