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租屋频俾鬼压 梦见亡魂求陪伴 男租客惊揭凶宅上吊史怒索偿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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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市1名陈姓男子2022年4月透过房屋仲介介绍,以每月15000元(台币,下同,约3725港元)的价格承租新北市1间4楼套房,未料陈男入住后却莫名频繁遭遇鬼压床,导致其睡眠品质严重受损而经常失眠,甚至在梦境中不断遇到陌生人入梦要求陪伴,在长期精神衰弱状况下,被迫前往精神科求诊。

陈男原本并未多想,甚至在居住满1年后选择与房东续约,直到续住约2个月后意外从附近邻居口中得知该处曾是凶宅,经自行上网查证,才惊觉该套房在20多年前曾发生有人上吊身亡的“晴天娃娃”事件,吓得他立刻终止租约搬离,并对房东提告求偿。

示意图(Unsplash@Quin Stevenson)

房客求偿19万(约4.7万港元) 房东拿隔间当借口

陈男不满房东在签约时故意隐瞒该房屋属于非自然死亡物件的事实,认为凶宅的房租价格应当按照市场行情减半计算,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溢收的119000元(约3万港元)租金、房仲费用7500元(约1862港元)、搬家费、补贴冷气更换费6000元(约1490港元),并附加50000元(约1.3万港元)的精神抚慰金,总计依法索赔190924元(约4.7万港元)。对此,房东出庭时辩称,自己当年购入房屋时根本不知道曾有人在屋内轻生,且事后将该房屋重新装潢隔成2间套房出租,陈男承租的房间并非当年发生事故的确切位置,更主张凶宅定义应只限于他本人“产权持有期间”发生凶杀或自杀,拒绝认错。

查出低价购屋 法官当场打脸

本案经三重简易庭审理,法官调阅该屋历史交易纪录后,直接驳回房东的狡辩,判决书指出,该房屋过去属于竞标法拍屋,曾由1名洪姓男子以522万元(约130万港元)标下,不到1年时间就透过房仲以558万元(约139万港元)近乎成本的价格转卖给该名房东,如此低于市价的异常交易行情,一般买家早已会起疑房屋存有瑕疵。法官更查出,该名房东本身就经营公司,且营业项目明文包含房屋地产买卖,对于非自然死亡事件理应具备高度专业警惕,外加经手房仲必会查证瑕疵,因此法官认定房东不能推诿不知情,认定故意对房客隐匿实情。

减免2成租金 判赔5万多元(约1.2万港元)

法官进一步指出,该房屋在20余年前发生自缢事件时,内部并没有进行套房隔间,因此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心理影响自然波及整间屋子,不会因为事后改成隔间而消失。法官审酌该名死者身故时间至今已25、26年,造成的房屋经济价值减损程度随时间相对缩小,应以减少租金的2成进行计算较为合理,据此裁定房东应赔偿陈男溢收的租金47503元(约1.2万港元),以及搬家费与家具包材费用8424元(约2100港元),共计须赔偿55927元(约1.4万港元)。至于精神抚慰金部分,因陈男未能充分举证精神受损与凶宅之间有绝对因果关系,此部分判处房东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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