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儿被欺负!母向男生动私刑 毒打恐吓断手脚割生殖器遭判刑

撰文: 伊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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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因“私刑正义”引发的非法禁锢及恐吓案件,近日经当地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涉案女子因不满其就读国中的女儿在校内遭同龄男生欺负,伙同多名成年友人作出报复,将男生强行掳至铁皮屋内殴打,并恐吓将他“断手断脚、割掉生殖器”,又逼他签下120万台币(约29.9万港元)的借据。台南地方法院审视证据后,判被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罪成,入狱7个月。

台南母亲不满就读国中的女儿遭同龄男生欺负,遂伙同友人对男生作出私刑,最终被捕判刑。(AI生成图片)

国中女儿遭校内同龄男生欺负 母行私刑报复

事发于2024年8月下旬,事缘女被告得知女儿在校内遭1名同龄男生欺负,而女儿当时读国中,与该名男生均未成年。被告得知女儿情况后,认为司法程序无法及时讨回公道,遂决定自行采取行动报复,以极端且违法的“私刑”方式替女儿报仇。

将男生强行带走禁锢 暴力殴打逼签借据

女被告伙同数名成年友人,前往涉案男生兼职的便当店外埋伏,见到男生后便掌掴其头部,并出言恐吓:“如果不跟我走,就要将你断手断脚!”男生见对方人多势众,心生畏惧下被强押上电单车,载往台南市南区1处铁皮屋。

到达铁皮屋后,男生的行动完全受到限制,遭禁锢了大约3个小时,其间女被告及其友人除了作出口头质问外,还施以暴力殴打男生头部,更有人持手机全程拍摄。

男生被禁锢时曾否认曾欺负女生,但仍遭毒打,在私刑下被迫承认,并且致电要求父母到场。男生的父母赶至铁皮屋试图调停,但女被告情绪更激动,当面斥责:“你不会教小孩,我帮你教!”当场要求男生下跪道歉,又拿水管殴打其身体,其间以具强烈威吓性的言词施压,表示若不配合,将对他施以“断肢”或“割生殖器”等手段。

女被告将男生禁锢在铁皮屋内,除了作出口头质问外,还施以暴力殴打头部,更有人持手机全程拍摄。(AI生成图片)

在长时间的暴力胁迫下,男生及其家属最终被迫签署金额达120万元台币(约29.9万港元)的借据,并被迫安排另1名亲属到场担任担保人。法院在审理时明确指出,该份借据绝非在自由意志下签署,而是在人身自由受限及受恐吓的环境下屈从所致。

女被告涉非法剥夺行动自由 一审判囚7个月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在庭上初时矢口否认强押及恐吓,辩称是“少年自愿跟随”,又指自己只是提供选择权,让对方“决定报警还是签借据赔偿”。然而,法庭综合闭路电视片段、医院验伤报告及受害人供词,彻底推翻其辩解。

法院一审裁定该名母亲判监7个月。(AI生成图片)

法官综合全案证据认定,被告明知以暴力、禁锢及恐吓方式处理纠纷属违法行为,却仍执意与他人共同实施,已构成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罪。然而,法官在量刑时亦充分考量了被告的犯罪动机(事出有因)、事后态度尚算配合以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认为被告已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悔意。

最终,法院一审裁定女被告判监7个月。案件目前只属一审结果,控辩双方仍可依程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