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两度迷奸13岁姪女兼拍片 妹妹惊醒揭发 申减刑失败重囚18年

撰文: 伊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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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市发生1宗严重的伦常性侵案。1名46岁男子涉嫌趁胞兄1家前来探望母亲并留宿期间,两度使用网购的药物对年仅13岁的亲姪女进行性侵,更以手机拍下犯案过程。事件最终因受害人胞妹半夜惊醒目击而得以揭发。台湾高等法院近日就案件作出二审裁决,驳回男子的减刑上诉,维持一审判囚18年的重刑。

涉案的46岁男子在网上购买含有“1,4-丁二醇”及“东莨菪碱”等具强烈昏睡及意识模糊效用的管制药剂。(AI生成图片)

胞兄一家回家留宿 网购迷药预谋犯案

涉案的46岁男被告平时与母亲同住于桃园市平镇区。被告的胞兄于2025年3月22日带著妻子及2名女儿前来探望祖母并在该处留宿。被告见有机可乘,竟对13岁的亲姪女起色心,他事前在网上购买含有“1,4-丁二醇”及“东莨菪碱”等具强烈昏睡及意识模糊效用的管制药剂,并趁亲属熟睡之际伺机犯案。

两度下药施暴兼录影 胞妹惊醒目击犯案过程

被告待胞兄一家熟睡后,于2025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潜入2名姪女的睡房,将迷药滴在13岁大姪女的嘴边。待姪女药效发作失去知觉及反抗能力后,被告随即对其进行性侵,更用手机拍下犯案影片。

胞兄一家同年6月28日再度前往探望母亲并留宿。被告食髓知味,于翌日凌晨3时以相同手法两度对大姪女施暴。然而,在第2次犯案期间,同房的小姪女突然半夜惊醒,亲眼目睹叔叔的犯案经过。小姪女在天亮后随即将真相告知父母,受惊的父母立刻带同长女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求助。

被告两度趁姪女在其母亲家中留宿时对大姪女进行迷奸并录影。(AI生成图片)

辩称“犯罪情节轻微” 法官重判囚18年

警方接报后迅速采取行动,将涉案男子拘捕,并于现场及被告身上搜出犯案用的不明药水及手机。经化验证实,药水含有具昏睡效用的管制成分;而被告手机内虽然已删除相关性侵片段,但警方发现影片早已同步上传至云端相簿,成为铁证。检方随后以“加重强制性交罪”及“以药剂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于桃园地方法院进行一审时,涉案男子虽然坦承犯行,但辩称自己“犯罪情节轻微”,并以“情堪悯恕”为由请求法官减刑。一审法官严厉斥责,指被告正值壮年,却为逞一己私欲罔顾伦常,严重摧残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难以磨灭的阴影,行为客观上毫无可悯恕之处,因此依法重判其有期徒刑18年。

台湾高等法院最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18年徒刑。(AI生成图片)

不服上诉申减刑 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称已在狱中忏悔,盼早日出狱陪伴年迈母亲。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指出,被告犯罪手段恶劣且情节重大,加上至今仍未取得兄长一家的谅解及达成和解,量刑因素并未改变。高院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1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