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口岸2男口角!阿叔:一拳摏死你 网民看标题嘲:无MMA
外出遇到不快事情,切忌恶言相向!有网民于今年9月21日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载影片,长约10秒,楼主用文字标明“港珠澳MMA即时,砂煲咁大”,可见现场挂有用简体字写上“穿梭巴士(金巴)”、“香港机场直达(客车)”、“小车上客区”、“查验场”,相信现场是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影片拍到2名男子站在1辆私家车车头右边位置,当时车门打开,四眼男站近车门,相信是私家车司机,另1名阿叔和四眼男对骂,由于现场环境嘈吵,加上楼主站在较远位置,难以录到双方言论。阿叔一边指骂,一边紧握拳头怒斥“话畀你听,知唔知我一拳可以摏(或作“𢴈”、“搥”)死你呀?”;四眼男随即出言反驳,阿叔继续爆粗指骂“咁巴X闭”,楼主所言“砂煲”,相信引用周星驰电影《功夫》“砂煲咁大个拳头”,笑言阿叔紧握拳头,却没有出手。根据内地法规,口头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亦有机会触犯法例。
影片引来许多网民笑言,不少人质疑“错标题”,意指2男子只动口没动手,根本不算MMA:
“喂,阿哥,佢哋系口部交流,唔系打交”
“M你个头,掂都无掂到对方”
“知唔知咩叫MMA?”
“得把死人声大大”
虽然事件中2男动口未动手,但不少网民提醒争执时切忌冲动!在内地打架斗殴,处罚主要视乎伤情轻重与行为性质,涉事者可能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三者并非“多选一”,而是会叠加追究。
1. 治安处罚(伤势轻微,不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人民币(约230港元)以上500人民币(约590港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判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人民币(约590港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结伙殴打他人、殴打残障人士、孕妇、不满14岁或60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或一次殴打多人,判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罚款500人民币(约590港元)以上1,000人民币(约1,170港元)以下。
可调解结案:因民间纠纷引发、情节轻微,例如轻微红肿擦伤、无恶劣情节,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取得谅解,可不罚款、不拘留、不留违法纪录。
2. 刑事责任(达轻伤以上或行为性质恶劣)
故意伤害罪:伤势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即刑事立案,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属重伤,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例如导致2人以上轻微伤、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致秩序混乱,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聚众斗殴罪:双方5人以上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例如次数多、规模大、持械,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民事赔偿(打人后必须负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赔偿残障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出言恐吓已属犯法
影片中的阿叔出言“一拳摏死你”,这句话亦可能有法律风险,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人民币(约590港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人民币(约590港元)以下罚款。
另外,若在口岸等公共交通枢纽公开握拳恐吓、激化矛盾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即便尚未真正出拳造成身体损伤,公安机关亦有权按恐吓或扰乱公共秩序介入调查,因此切勿以为“得把口”就只是小事,随时会惹上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