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2男口角!阿叔挨撞戳肚还击 港男瞓低 网民:演技派
多辆车辆正在排队的情况下有汽车插队,其他司机当然会感到气愤。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流传1段“车Cam”,长约1分钟,事发今年7月26日下午1时许,相信现场是深圳湾口岸车辆通道,影片录到2名男子正在口角,其中1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操广东话,大骂“黐X线,你排队𠮶边,X你老X臭”,相信黑衣男被身穿灰衣的阿叔插队,所以心生不忿理论。灰衣阿叔则反驳,之后2人走到“车Cam”拍摄范围内,职员上前调解不果,双方继续对骂。
黑衣港男多次大叫“打我呀”、“X你老X”;灰衣阿叔则一直忍让,没有出手,却遭黑衣港男肚腩轻撞,但亦有机会是双方距离太近所致。灰衣阿叔不忿挨撞,用手指轻力向黑衣港男肚腩笃了一下,黑衣港男即向职员表示“(阿叔)打我”,然后倒地致电报警。灰衣阿叔一度上车,但被现场警员阻止离开,阿叔于是下车再骂,影片至此结束。
楼主笑言黑衣港男应获颁“演技奖”,而影片引来许多网民留言,批评双方行为:
“点咗穴”
“一阳指”
“插水,红牌”
“佢哋唔死 ,我哋笑X死啫”
“成日打尖,抵整X个阿叔啦”
在内地管辖区域打架,处罚主要看伤情轻重和行为性质;需注意深圳湾口岸实施“一地两检”,港方管制区适用香港法例,深圳方管辖区方则适用内地法规,可能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而根据最新实施法规,被打合理防卫不再一刀切认定互殴,但主动挑衅或涉嫌碰瓷虚构伤情者亦可能违法。
1. 治安处罚(伤势轻微,不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人民币(约234港元)以上500人民币(约585港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判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人民币(约585港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结伙殴打他人、殴打残障、孕妇、不满14岁或60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或一次殴打多人,判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罚款500人民币(约585港元)以上1,000人民币(约1,170港元)以下。
可调解结案:因民间纠纷引发、情节轻微,例如轻微红肿擦伤、无恶劣情节,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取得谅解,可不罚款、不拘留、不留违法纪录。
2. 刑事责任(达轻伤以上或行为性质恶劣)
故意伤害罪:伤势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即刑事立案,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属重伤,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例如导致2人以上轻微伤、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致秩序混乱,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聚众斗殴罪:双方5人以上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例如次数多、规模大、持械,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民事赔偿(打人后必须负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死亡,还需赔偿残障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