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深水埗中秋MMA│背心男街头爆粗追打阿叔 失足“自炒”撞墙
中秋佳节理应和和气气,切忌动怒惹起冲突。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今年9月25日中秋节正日流传1段影片,长约38秒,可见现场是深水埗大南街近南昌街1间食肆对开,影片开首已有2名男子在马路,其中1名身穿白色背心的男子爆粗指骂手持印有中秋图案纸袋的阿叔,背心男怒骂“我X你老X,扮嘢”。阿叔则不断游走,由马路走到行人路,但背心男没有放过对方,继续指骂“你啱啱讲乜X嘢?”、“问你,X你老X”。
阿叔立即横过马路,打算拾起马路上一个玻璃樽,不排除当作武器自卫,背心男立即追赶,甚至推开阿叔。双方纠缠期间,有人跌下手机,半推半撞冲到对面行人路,阿叔施展“迷踪步”,成功避开追打;背心男余势未了,“失足”直撞向店舖墙边,继而继续追赶对方。双方走近对面行人路该间食肆,阿叔终于发火反驳“X你老XX”,不但手持食肆胶凳当作武器,甚至扬言报警,背心男则继续指控阿叔“扮嘢”,双方随即走出马路继续对峙,影片便结束。
楼主笑言事件是“大师兄遇上中国古拳法”,引用周星驰电影《破坏之王》,“中国古拳法”第二代弟子外卖仔在擂台迎战断水流大师兄,但没有正面硬撼。影片引来许多网民讨论,纷纷嘲笑背心男跌倒:
“撞落墙做乜X”
“追打人,自己PK”
“脚步虚浮,系咪饮醉酒耍醉拳?”
“都话咗要勤练功,练稳个马步,马步不稳会点?咪跌啰”
另有网民不满楼主拍摄手法,认为观看不便:
“个死人镜头一系直,一系横,拧嚟拧去,手有事就睇医生啦”
咁先有真实感啊!如果唔系又俾人话AI㗎啦!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5条“在公众地方打斗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至于在公众地方使用粗言秽语,单纯“讲粗口”并非必然构成刑事罪行。不过,根据《公安条例》第17B(2)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有关行为相当可能导致社会安宁受到破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街头争执互有动手即双方都可能被控
街头争执“先动手者才是犯法”?“还击就是自卫”?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5条所设立的“在公众地方打斗罪”(Fighting in a public place),其重点在于“破坏公众秩序与社会安宁”。只要控方能举证双方在街道或商舖等公众场所有互相动手、推撞或纠缠的主观意图,且并非单纯被动受袭,往往会对涉事双方采取“同等拘捕”处置。有关罪行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面临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