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母亲代储结婚基金!女生每月付钱 10年后揭至少$24万积蓄清零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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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将辛苦赚来的薪金交给母亲保管,原以为10年后能够取回一笔结婚基金,岂料到头来竟是一场空!本港1名女生在Threads发文表示,自22岁踏入社会工作起,便按照母亲建议,每月交出2,000元至3,000元,由对方代为储蓄,母亲声称“话帮我储起,将来结婚用”。楼主10年来没有查问存款,“因为我觉得𠮶个系我阿妈”,而她绝对信任母亲。

直到今年9月,楼主考虑转换强积金安排,顺便询问母亲储蓄总额,母亲竟表示“其实冇储到”,不但直言“啲钱都用咗喺屋企,细佬嘅学费、屋企嘅维修、有一年我爸入院费用”,而且认为楼主“反正住屋企,又唔使畀家用,啲钱就当补贴”。楼主形容当时听完“坐喺度,好耐冇出声”,惊悉“我妈帮我储咗10年嘅钱…发现𠮶笔钱根本唔存在”。

母亲直言“啲钱都用咗喺屋企”,包括弟弟学费及楼主父亲入院的费用。(《沦落人》剧照)

损失10年的积蓄固然令人心痛,但同样难以接受的,或许是楼主一直深信的承诺原来从未兑现。按照每月最少付2,000元、持续120个月计算,10年间至少涉及24万元,由于楼主曾增加每月交款金额,实际总数会更高。

帖文引来许多网民讨论:

“好失望啊,宁愿一开始就话系当家用,如果系我真系会劲嬲,你脾气好好”

“2,000蚊系劲少,但佢一开始话同你储,10年后先同你讲冇储到好有问题”

“虽然原则上佢当初承诺系储,令你失望失落,但另一方面住屋企、唔使畀家用,每月先畀2,000几,都好抵,正式畀家用、搬出去住,可能银包仲痛”

母亲透露“细佬嘅学费”都是来自楼主付出的钱。(《哪一天我们会红》剧照)

但亦有人质疑事件的真确性,加上楼主自称目前29岁,又表示自22岁起工作并持续交钱长达10年,以此计算目前应是32岁,在年龄计算上明显出现破绽与矛盾,网民遂提醒大家要小心﹐“唔使咁认真啦各位,骗徒嚟”。

母亲认为楼主“反正住屋企,又唔使畀家用,啲钱就当补贴”。(《破・地狱》剧照)

虽然有网民对事件存疑,但母亲擅自花光子女的积蓄是否犯法,关键在于原本协议。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2条及第9条,任何人如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最高可处监禁10年。其中第6(3)条亦规定,倘若一方接收他人财产,并有义务按照指定方式保管或处理,相关财产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视为属于交付者。

楼主形容当时听完“坐喺度,好耐冇出声”,惊悉“我妈帮我储咗10年嘅钱…发现𠮶笔钱根本唔存在”。(《破・地狱》剧照)

换言之,若母亲明确答应代女儿储蓄,却未经同意擅自挪用款项,便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不过,是否构成刑事罪行,仍须视乎双方协议内容、款项实际性质、母亲当时认知及相关证据。若有证据显示,有人从一开始已无意替对方储蓄,却故意以虚假承诺令对方交出金钱,亦可能涉及《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

(Threads@stephanie.niee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