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女子扛巨鲤游戈园!网民激辩为民除害vs违法私钓 官方有回应

撰文: 贾桂琳 雷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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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悉尼著名地标百年纪念公园(Centennial Parklands)日前出现离奇一幕。1名女子将1条长度几乎与其上半身相若的大鱼横搭在肩上,神态自若地沿着步道前行。目击者拍下影片在社交平台疯传,引发网民热议,有人认为该女子是协助清理生态祸害,亦有部分网民直斥事件涉及非法垂钓。公园管理机构随后作出回应,明确指出园内所有水域严禁垂钓,即便捕捞对象为外来有害物种也不例外。

1名女子将1条体积庞大、长度几乎与其上半身相若的大鱼横搭在肩上,神态自若地沿着步道前行。(Instagram@browncardigan)

肩搭巨鱼闹市漫步 网民激辩为民除害还是违规?

根据澳大利亚媒体《7news》报道,有关短片由公园的途人拍摄,其后经知名社交平台帐号“Brown Cardigan”转发后在网络迅速流传。影片显示,涉事女子肩扛1条体型硕大的鱼在公园步道踱步,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

影片显示,涉事女子肩扛1条体型硕大的鱼类在公园步道踱步,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Instagram@browncardigan)
影片显示,涉事女子肩扛1条体型硕大的鱼类在公园步道踱步,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Instagram@browncardigan)
影片显示,涉事女子肩扛1条体型硕大的鱼类在公园步道踱步,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Instagram@browncardigan)

报道指,该条巨鱼应为澳大利亚东部淡水系统常见的外来入侵物种鲤鱼(Carp),事件引发网民两极讨论,有网民认为鲤鱼严重破坏水质与生态,女子的行为属清除有害物种;也有人质疑这样处理鱼类涉及损害动物权益,直指疑似虐畜,同时又指出公园内严禁捕鱼。另有网民为女子辩护,称相关规例要求,钓获鲤鱼后不得放生。

鲤鱼属外来物种肆虐百年池塘 园方:私自捕捞无豁免权

面对公众争议,大悉尼公园管理机构(Greater Sydney Parklands)发言人接受访问时强调,为保障园内水质、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及访客安全,公园内所有池塘均严禁垂钓。公园巡查人员会定期监察各个蓄水地点,一旦发现违规将即时干预。

为保障园内水质、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及访客安全,公园内所有池塘均严禁垂钓。(Unsplash图片)

园方表示,鲤鱼对澳大利亚东部淡水流域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百年纪念公园内的池塘亦深受其害。但禁钓规定不会因为捕捞对象属有害物种而存在豁免或有宽免空间。目前尚未有公开消息确认涉事女子是否已接受园方或执法部门调查。

鲤鱼搅动底泥毁水质 专业清运数吨仍难斩草除根

公园官方生态资料显示,鲤鱼在池底觅食时会大量吸入湖水与底泥,剧烈搅动沉积物,令湖水变浑浊,并加剧池岸侵蚀崩塌。由于鲤鱼繁殖力强且缺乏自然天敌,严重挤压本土原生鱼类的筑巢与生存空间。

公园官方生态资料显示,鲤鱼在池底觅食时会大量吸入湖水与底泥,剧烈搅动沉积物,令湖水变浑浊,并加剧池岸侵蚀崩塌。(Centennial Parklands官方生态资料)

管理团队过去曾透过专业电捕、大型拖网及专项钓捕等多元手段监控鱼群,并在多年间清运出数以吨计的鲤鱼,仍无法彻底根除问题。园方特别强调,控制行动十分专业,具备严格监管与生态规划,与个别访客擅自携带工具进园垂钓本质截然不同,公众切勿混为一谈。

钓起鲤鱼必须人道毁灭?新州官方指引拆解法律误区

针对坊间流传“钓获鲤鱼后放回水中即属违法”的说法,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政府官方指引提供清晰界定。根据新州《1994年渔业管理法》(Fisheries Management Act 1994),钓客在合法区域捕获活体鲤鱼后,若“即时放回原捕获水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违法。法例真正严格禁止的,是将捕获的鲤鱼跨水域转移并随意放流。

新州初级产业与区域发展部(Department of Primary Industries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简称DPIRD;前称DPI)同时指出,原水放回虽未违法,但官方基于生态保护立场,极力呼吁钓客在合法垂钓水域捕获鲤鱼后,妥善进行人道处理或加以利用,避免将其放生回自然水体。当局重申,公众应分清“政府生态呼吁”与“法律强制性罚则”的区别,不能将推广控制入侵种当作在全面禁钓公园内下竿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