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吃公司6元零食被告盗窃罪成 上诉法官:有必要这么刻薄?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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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一名41岁男子因在上班期间偷吃合作工作的一个朱古力批(价值400韩圜,约2.22港元)和一个蛋黄批(价值650韩圜,约3.61港元)而被告盗窃,一审被判处罚款5万韩圜(约278港元)。他提出上诉。上诉审法院9月18日首次庭审中表示将判定盗窃罪是否成立,但舆论认为:“有必要刻薄地做到这种地步吗?”

包括《朝鲜日报》在内韩媒报道,事发于去年1月18日凌晨4点6分左右,涉事男子从负责保安的公司办公室雪柜里拿了及吃掉一块朱古力批和一块蛋黄批,公司事后以涉嫌盗窃报警。

原本被提出简易起诉的警卫要求正式审判。一审时,他抗辩称:“公司司机们说‘可以吃冰箱零食’”,但法院在一审判处罚款5万韩圜。

事主其后提出上诉。9月18日,在上诉审法院庭审上,全州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部长审判员金道亨尴尬地笑着说道:“算起来是吃了400韩圜的朱古力批和650韩圜的蛋黄批”,“这么刻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图为韩国其中一款朱古力批。(Instagram@orion_world)

金道亨查看案件记录后苦笑称:“既然已有一审判决,在二审中也会追究该事件是否构成盗窃嫌疑。虽然我们是金额较少的事件,但是把上诉带到法庭,我认为在这方面存在问题。”

律师称:“饮料和饼干都是公开场所的东西,非要一一得到允许再吃”,指对方如果真是有偷窃意图,就应该会整箱搬走。

上诉审判10月30日进行,结果备受关注。《韩民族日报》引述消息称,数十名同事已提交声明,证实他们也参与了这种行为,证明从雪柜里拿零食是惯例,上诉的焦点很可能在于从办公室雪柜拿零食是否符合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