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饮用水|陈嘉信拍板招标不行评分制 政府:评分要素已纳标书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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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饮用水由冒牌水中标事件,政府物流服务署早前披露标书显示,评标过程未如以往采用评分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物流署解释,原先在计分制下,可获取分数的项目,已被纳入招标文件作为必要或可取要求,并确认决定由物流署署长陈嘉信批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补充,政府的采购政策在评审时的技术和价格比重,以及是否采用技术评分制的安排均没有改变。无论是否采用评分制,部门都必先审视标书是否符合招标的指定技术要求,确保货品的质量符合部门要求,然后才考虑价格。

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为港岛和部分离岛的政府办公室供应“鑫乐观音山”桶装饮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纳可继续履行合约,早前被即时停用并报警。(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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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招标弃“双信封”评分制度 符技术规格即以“价低者得”

物流署早前公布今年及2023年的政府办公室樽装水标书,揭示2023年的标书采用“双信封”制度,即分开价格及技术各占一半分数,后者的评审项目占70分为创新建议,包括能否改善各部门运作效率及环保等。

至于今年,政府的标书不见“双信封”制度,而是在符合基本技术规格后,按每公升水的价格考虑,最终“鑫鼎鑫”的投标价为该组别中最低,赢过其他竞争对手中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物流署指,今次不使用评分制的决定,获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批。(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物流署指,今次不使用评分制的决定,获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批。(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政府采购规则:不采用评分制 须获首长级职级人员批准

政府采购规则和财务通告鼓励部门采用评分制,若部门不采用评分制,须获一般为首长级职级人员批准,部门并须每半年向物流署报告不使用评分制的投标项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物流署回复查询确认,今次不使用评分制的决定,获物流署署长按机制批准。

财库局及物流署又解释,考虑到饮用水规格“简单明确”,原有计分制下技术评分项目,如交货期由7日缩短为5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证书等,本身已被纳入今次招标文件的“必要或可取要求”,故无采用评分制,又强调不影响今次招标对水质要求,物流署署长的按既定机制批准不采用技术评分。

当局指上份标书创新建议均未能获得评分

当局又指,上一份标书的投标者提出的创新建议均未能获得评分,投标者能提出合适创新建议的空间非常有限。物流署在收到的标书中先确定标书符合所有指定技术规格及其他必须要求,才按投标价格拣选中标者。

财库局:是否采用技术评分制的安排均没有改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补充,政府在采购政策上一向是质素先行,在采购过程中确保采购货品物有所值,公帑用得其所。

局方指,政府的采购政策在评审时的技术和价格比重,以及是否采用技术评分制的安排均没有改变。一般而言,政府部门每次进行采购时,均会因应货品的性质及市场上生产该货品的技术差异等因素自行决定招标要求及评审方法,包括是否采用评分制度、评分内容的具体执行安排等,以拣选合适供应商。而无论是否采用评分制,部门都必先审视标书是否符合招标的指定技术要求,确保货品的质量符合部门要求,然后才考虑价格。

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资料图片/冯蔼怡摄)

田北辰:建议可以改为保障本地企业优先的要求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指,往届政府引入评分制原意是避免斗平,对此赞同,但同时认为不同部门的采购不应“一刀切”限死价钱占重,应按实际需要灵活决定,又认同“创新”元素不适用于饮用水招标,建议可以改为保障本地企业优先的要求。

不过,田北辰认为,今次事件并非对错问题,而是程序问题,“系咪一个署长话晒事啊?”,又质疑今次更改评分方式有无知会特首,“每一次你转个评分制呢,你唔出事就无嘢啫,你出咗事就好多人损失有㗎嘛......如果佢请示过上面,上面都系咁讲嘅,咁佢咩问题都无,完全无问题”。

佢乜都无讲,如果乜都无讲啫系署长话点就点㗎喇㖞,咁我觉得有啲问题,评分标准点可能up to(取决于)署长啊?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
政府饮用水|陈嘉信拍板招标不行评分制 政府:评分要素已纳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