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公共运输设施违例吸烟 控烟酒办两日发18张定额罚款共$2.7万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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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周一起(25日)至30日在全港公共运输设施法定禁烟区采取代号“雷火”执法行动,加强打击违例吸烟行为,卫生署控烟酒办主任林民聪今日(27日)表示,过去两日进行逾100次巡查,主要集中在人流较多的公共运输设施,已发出1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任何人在指定为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作出吸烟行为,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即两日合共罚款2.7万元。林民聪又称,下周日(31日)起将新增10个公共运输设施禁烟区,包括湾仔会展站公共运输交汇处、屯门市中心巴士总站等,已在相关地点张贴禁烟标示及横额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8月22日表示,由2021年一月至今年六月,控烟酒办就有关违例吸烟行为在公共运输设施发出逾9,4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或传票。(资料图片)

林民聪今日在电台节目表示,过去两日进行超过100次巡查,主要集中在人流较多的公共运输设施,并已发出1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由于高调宣传执法行动,他相信市民会更加警惕。

林民聪指,周日新增10个公共运输设施禁烟区后,全港共有272个公共运输设施纳入禁烟范围,已在相关地点张贴禁烟标示及横额,在出入口当眼处展示禁烟区图则,地上亦有划线标明禁烟范围,方便市民辨认。

林民聪提到前年起主力由便衣人员巡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由2022年6000张升至去年约1.3万张,反映措施加快执法效率。

《2025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将于8月31日起生效,10个公共运输设施新增为指定禁烟区。(资料图片)

十个8.31新增为指定禁烟区的公共运输设施:

(一)柴湾(东)临时巴士总站;

(二)湾仔会展站公共运输交汇处;

(三)黄竹坑站公共运输设施;

(四)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公共运输交汇处;

(五)葵涌葵翠邨公共运输交汇处;

(六)西贡北潭涌巴士总站;

(七)屯门市中心巴士总站;

(八)东涌发展码头巴士总站;

(九)屯门友爱(南)巴士总站(临时停用);及

(十)元朗(德业街)巴士总站。

卫生署表示,任何人在指定为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作出吸烟行为,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控烟酒督察会即时票控违例吸烟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政府呼吁吸烟人士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183,寻求专业戒烟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