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规管|车龄上限12年 载客服务期间需贴上指定标识
网约车框架条例明日(5日)刊宪,政府今日(4日)公布有关草案,设车龄上限,最多12年,“超龄”便不可再作网约车。另外,网约车车辆须在载客期间,于指定位置展示标识,保障乘客安全。不过,市民关注的网约车牌数量则未公布,将在2026年上半年时才决定。
网约车条例将于下星期三(10日)于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根据网约车规管草案,政府对网约车营运平台、司机与车辆分别发牌规管。
网约车车辆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续期时年龄必须少于12年
运输及物流局在文件中指出,考虑到网约车服务是一种全新类型的公共交通服务,有需要对网约车车辆施加相对严谨的要求,并就其车龄设定上限,让乘客可享较舒适的乘车体验,在参考内地及其他地方的相关要求后,车龄上限定为12年,即一辆全新的私家车最多可做12年网约车,与之前提出的政策考虑一致,增加弹性,让更多有意参与提供网车服务的私家车可符合申请资格。
网约车车辆可多次续牌,当局建议网约车车辆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如符合相关要求(例如通过车辆年检),可获续期不多于5年。
▼网约车规管框架▼
网约车在载客服务期间 须贴上指定标识
为方便市民和执法人员识别个别私家车是否领有许可证的网约车车辆,当局建议在规例和许可证中列明,车辆须在载客服务期间,于指定位置(例如挡风玻璃)展示指定标识,保障乘客安全。
附属法例将订明可发出车辆许可证数目上限 运输署长负责审批分发
运输及物流局重申,有需要对网约车车辆数量实施总量控制,以维持高效公共交通系统,善用有限道路资源, 推进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有序发展。就此,建议在附属法例中订明可发出的车辆许可证的数目上限,由运输署署长处理申请及审批。车辆许可证不得转让。立法文件未有提供数量。
在决定车辆许可证的申请时,署长可采用适当的分派方法。署长可对车辆许可证施加条件,例如规管车辆所提供的网约车载客服务、车辆的保养和第三者风险保险等事宜,如某网约车车辆违反许可证的条件或相关法律条文,署长可更改、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的许可证。
防出现炒卖 只限个人名义登记私家车申请许可证并捆绑限登记车主
局方表示,为保障市民安全和权益,车辆许可证申请人须满足一些法定要求。举例而言, 为避免车辆许可证被视作一种具炒卖价值的资产,以致忽略确保网约车服务质素的重要性 ,建议只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私家车才可申请车辆许可证,日后亦只可由该私家车的登记车主驾驶该辆私家车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如任何人驾驶或容受或允许他人驾驶由其他人名义登记的私家车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即使相关车辆和司机均持有合适的许可证,亦属违法,最高可被处以第3级罚款(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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