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规管|平台数目不限 须符入场门槛 设防“割喉战”条款
政府今日(4日)向立法会提交网约车规管的条例草案,规定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车辆及司机均须领取牌照或许可证。就平台的牌照,当局初步估计会有数个网约车平台公司能够符合申请资格和入场门槛。当局建议,任何人若无牌提供网约车平台服务,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12个月。
另外,当局建议容许平台可自订车费,但须于行程开始前让乘客知悉收费安排。但同时在条例订明,政府有权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规管收费安排,预料与当局希望避免平台之间出现“割喉战”有关。
网约车牌照数量明年上半以附属法例处理
运输及物流局今日(4日)向立法会提交《2025 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 ,订定网约车规管框架,就原则性事宜订定条文。至于其他技术细节,例如网约车车辆牌照数量、平台的牌照费用等,当局打算透过附属法例处理,目标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
审批平台牌照考虑平台经验、财政能力、投资额等
就平台的规管,当局建议规定任何提供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电子或电讯平台,包括直接调配车辆和司机的一般平台,以及聚合平台,均须领有网约车服务牌照。任何人提供网约车平台服务而无领牌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12个月。
申请人须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并符合一定的入场门槛,以确保它们具备足够的营运能力提供优质的网约车服务。当局指,审批牌照申请时,会考虑平台的经验、财政能力、投资额等,预计会有数个网约车平台公司能够符合申请资格和入场门槛。政府稍后会考虑是否有空间为聚合平台订定较简单的牌照条件。
牌照有效期建议为五年,除获批准,否则不可转让。运输署会就持牌平台的服务表现作评核,并根据评核结果决定可否续期。费用方面,当局建议收取平台申请费、牌照费和续照费,又建议可按平台的营运规模厘定,例如旗下的车辆数目、车程数目等。
平台须确保网约车车辆及司机均领有许可证
营运规定方面,持牌平台须确保平台提供的网约车车辆及司机,均领有有效的许可证。若平台安排没有有效许可证的车辆或司机接载乘客,即属犯罪,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处以6个月监禁,及就每一违规参与的车辆或司机罚款10,000元。随后每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处以12个月监禁,及就每一违规参与的车辆或司机罚款25,000元。
持牌平台亦有责任确保网约车司机是其驾驶的网约车车辆的登记车主,若违反有关规定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第3级罚款10,000元。
至于收费方面,当局指,持牌平台可因应市场情况自订车费,但须于行程开始前让乘客知悉收费安排。 但同时在条例订明,政府有权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规管收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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