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经纪同时又是侍应 认贿赂上司助隐瞒 骗薪金佣金约8万候判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美联物业的经纪,为隐瞒他在餐厅当全职侍应,涉每月向在美联支付5千至8千元以贿赂其分行经理,叫经理隐瞒其缺勤情况,从而令美联向他支付逾5.8万元的薪金。其经理亦涉虚报其经手的物业交易,是由该经纪处理,从而令两人均获取佣金,骗取公司逾2.2万元。两人早前被廉署拘,被控欺诈等3罪。案件今(5日)于观塘裁判法院答辩,经纪承认3项控罪。裁判官刘淑娴将案件押后至9月19日作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需还押,另须赔偿美联。

经理则否认一项欺诈罪,将于10月14日作审前覆核,准保释候讯。

被告黄民斌在观塘法院承认欺诈等3罪.(资料图片)

承认2项欺诈及1项行贿罪

被告黄民斌,30岁,时任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物业代理,他承认2项欺诈罪,指他于2021年5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间,贿赂其上司梁杰,著梁向美联讹称黄于该8个月的值勤记录属实,并意图诱使美联向黄支付58,363.63元薪酬,及在同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间,向美联谎称黄是沙田柏傲庄三期某单位的买卖经办代理,并意图诱使美联向两人多付22,387.4元佣金。

黄另承认1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每月向梁杰提供数千元贿款,合共3.8万元,作为包庇的报酬。

另一被告否认1项欺诈

同案另一被告,梁杰,31岁,时任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将军澳某分行经理,亦是黄的上司,则否认1项欺诈罪。控罪指梁涉嫌与黄于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间,向美联物业谎称黄是沙田柏傲庄三期某单位的买卖经办代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物业向两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黄案发时在将军澳区任代理

案情指,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是一间持牌物业代理公司。黄案发时在美联任职物业代理,驻守将军澳“100”分行。在一名分行经理的督导下工作。

员工需以二维码记录值勤时间

所有美联的物业代理均须使用指定软件扫描于工作地点提供的二维码,以记录他们的值勤时间。有关的值勤记录将用作计算薪金之用。若下属有异常缺勤情况,分行经理须向其上司汇报。

黄受聘美聘时亦同时任职侍应

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黄受聘于美联期间,同时在三川寰球有限公司营运的不同餐厅,包括“嘛嘛地”任职全职侍应,但从未得到美联批准,惟他的值勤记录显示他有按时上班,美联按其值勤记录向黄支付薪金及强积金,涉款共约5.8万元。

黄曾向其上司支付约3.8万元

案情续指,在2021年5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间,黄曾9次转帐至其梁姓上司的银行户口,每次涉款5000-8000元不等,合共3.8万元。

经理促成交易不能赚取主管佣金

另外,美联的物业代理以累进方式赚取销售佣金,分行经理可根据其组的每月营业额获发主管佣金,若物业交易由分行经理促成,则不能赚取主管佣金,惟可申领自赚佣金,上限为有关交易销售佣金的 80%。

黄声称促成交易获发2.8万佣金

物业代理在完成交易后,须填写报告,列出有关交易参与的百分比,以计算相关佣金。在一则由梁经办的交易,有两份有关的成交报告,惟当中只列明黄为该项交易的唯一经办代理,美联遂向他们支付佣金共28,046.86元。

惟其后黄再将该项交易的第八、九期佣金,转帐至其上司的银行户口,美联禁止物业代理呈交载有虚假资料的成交报告,及私下分摊佣金,因成交报告内所提供的资料不实,令美联损失约2.2万元。

案件编号:KTCC57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