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何兆东与妻涉贪案 何拟承认接受利益等4罪 案明年5月答辩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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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察何兆东与其妻涉收受欺诈案商人逾110 万元现金和礼物,并向该商人泄露警方资料被控。案件今(11日)在区域法院再讯,律师透露控方双方达成认罪协商,何会承认其中4项罪名,其妻所涉控罪将会存档处理。法官李庆年遂把案押后至明年5月18日,何到时会正式答辩及作求情,何没保释申请继续还押,其妻则准原有条件保释。

辩方透露,何拟承认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合共4罪。

被告何兆东曾是湾仔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并曾是署理警司(陈浩然摄)

男被告何兆东(38岁,警务处总督察)被控2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及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于2021年8月26日、同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从商人曲海鹏接受共逾114万元的现金和礼物,包括两笔各50万元的现金和价值超过14万元的礼物,以向曲泄露警方内部资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资料,以及在警方调查的个案中优待曲或他的朋友。

女被告何妍颖(36岁,家庭主妇)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她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何兆东接受上述利益中价值超过13万元的礼物而优待曲海鹏。

案件编号:DCCC 13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