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艺术家陈劲辉 认酒后在灯柱路牌等喷图案 囚3周准缓刑2年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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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作金钱符号融入“自由”涂鸦闻名的艺术家陈劲辉,被控2023年在葵涌广场店舖外及灯柱路牌等地涂鸦,被控4项刑事毁坏罪,他今(12日)于西九龙法院认罪,求情称有焦虑和失眠问题,饮酒后做错事。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指,本案原有机会与另案被控的刑毁罪一并处理,因情况特殊判监3周,缓刑2年。
在灯柱路牌等涂鸦
被告陈劲辉(42岁,艺术家)承认4项刑事毁坏罪,即于2023年某月某日,无合法辩解在葵涌广场地下店舖“Him Noodle”的玻璃窗、葵涌葵富路近灯柱DC0134B的交通灯控制箱、葵涌葵仁路近灯柱DC0118的交通标志牌及沙田城门河双子桥的单车径路牌。
被告陈劲辉的作品曾作展览
6月曾就同类案件判缓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称,被告今年6月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过同涉涂鸦的刑毁罪,当时被判囚3星期,但准缓2年,当时两案有机会一并处理。然而若被告在今次事件被判监,郑官认为情况不很理想,故判被告一样的刑罚,即囚3星期,及缓刑2年,他并提醒被告,若违反缓刑令,要告知法庭其缓刑涉及同一系列的案件。
涂鸦是表达对财政自由的渴望
案情指,警方在2023及2025年进行反罪恶巡逻时发现涉案涂鸦,被告被捕后称涂鸦是他在很久之前画的,不是最近的事。警方搜屋发现油漆和器具。被告在录影会面称,他是全职艺术家,其家庭自2023起出现财政问题,令他情绪受困,饮酒后随机涂鸦,涂鸦是表达对财政自由的渴望。
案件编号:WKCC 241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