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医生李宏邦裁定不适合答辩 是否涉误杀仍须定断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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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李宏邦涉在7年前为女银行家张淑玲注射俗称Botox的肉毒杆菌素后,张陷入昏迷,其后不治。李被控误杀罪,辩方指李已93岁,并有认知障碍,不适合答辩。四男三女组成的陪审团今(15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适合答辩。

李被裁定不适合答辩后,控方将会举证,陪审团会再决定李有否做过控罪指称的行为。

被告李宏邦(右)2025年称患有痴呆症,被陪审团裁定不适合答辩。(朱棨新摄)
女死者张淑玲,在瑞士宝盛私人银行任职,2018年11月注射俗称Botox的肉毒杆菌素后。(资料图片)
被告李宏邦事发后于2019年被检控。(林乐儿摄)

被告李宏邦,93岁。他被控一项误杀罪,指他于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52岁)。

辩方呈交两名精神科医生钟维寿和黄重光的报告,前者认为,被告患有认知障碍症;而后者则认为,被告患有重度神经认知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他们指,被告不能向律师作出指示和作出理性决定。认为被告不适合答辩。

案件编号: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