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施骏兴涉性侵女童 被指曾摸胸及无套性交 施否认指控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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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嫌16年前在小学任话剧导师助手时,带一名11岁女生到公园聊天时摸其胸。后来女生往看施有份参与的话剧《回忆⋯是美好的!?》,二人在后台聊天,不久后确认情侣关系。施之后涉嫌多番向女生明或暗示想性交,并在情人节送礼后要女生回礼,女生一个月后到施的家,施涉嫌在无用安全套下与女生发生性行为。女生去年报警揭发事件。施否认指控,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被告施骏兴(37 岁)被控1项非礼及1项与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于 2008 年 11 月某日,在九龙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侵犯 11 岁女童 X。他另被控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 13 岁女童 X 非法性交。承认事实指出,被告的别名为PC,其身份不受争议。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被指16年前非礼小学女生,并涉在女方未成年下发生性行为。(夏家朗摄)

X参加戏剧小组施是导师助手

控方开案陈词指,事主X于1997年8月8日出生,在小学时参加戏剧小组,逢星期四放学参加排练,施是该话剧导师助手,二人有以电话联络。

施在公园叫X坐在其大腿

在2008年11月,当时20岁的施,接11岁的X到小学附近的高山道公园,二人在长凳上聊天,其后施叫X坐在其大腿上,施并伸手入X的胸围抚摸其胸部,亦有吻她的颈和耳朵,两人及后有拍照留念。

X看过施的话剧后不久成为情侣

X曾尝试避开施。2010年10月初,施在网上发布了一则介绍剧团表演的帖文,X其后与友人前往观看话剧《回忆⋯是美好的!?》,施见X来捧场,便带她到后台聊天,其后二人保持联系,不久后成为情侣。

情人节送礼后要X一个月后回礼

二人交往期间,施多次明示或暗示X想发生性行为。在2011年2月14日,即情人节当日,施买了一份礼物给X,著X要在一个月后回礼及前往他在天水围的住所。

X一个月后到施家首次发生性行为

2011年3月14日,X到施于天水围的住所,当时单位内只有他们两人,X进入施的房间,两人躺在地上的床垫聊天。其后施拥抱并和X亲吻,他脱下衣物续吻X的不同部位,并抚摸X的阴道,之后捉住X的右手要她为其手淫,最后施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X性交。

X在施手机发现与另一女子的自拍照

在2012年2月左右,X发现施对她的态度有变,及后查看施的相机,发现他与另一名女子的自拍。两个月后,事主质问施,他声称该名女子是他的前度,其后施向X提出分手。

在2024年4月19日,警方以“猥亵侵犯”及“与年龄在16岁以下女童发生性行为”两罪拘捕施。

案件编号:DCCC9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