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湘聚小馆鸡肉饭验出沙门氏菌 已停售及停业消毒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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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食肆湘聚小馆一个鸡肉饭样本被检出含沙门氏菌,违反《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准则。食安中心指已即时派员到有关食肆调查,并已知会有关食肆上述违规事项。湘聚小馆亦已停售相关食品,并暂时停业以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食安中心今指,在屯门青菱径6号富丽大厦地下G号舖一个鸡肉饭抽取样本,发现在25克食物样本中含沙门氏菌,超过《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在25克即食食物样本中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准则。
中心指,已即时派员到有关食肆调查,并已知会有关食肆上述违规事项。中心已向食肆负责人和员工作出食物安全和卫生教育,该食肆亦已按中心指示停售相关食品,并暂时停业以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指会继续跟进事件及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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