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闹市绑架六旬商人并劫25万 官斥挑战法治 囚6年至8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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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在湾仔把涉商业纠纷的六旬商人推上客货车,商人期间被人殴打及取走钱包和银行卡,其妻并收到电话要她转账120万以换取商人的安全,商人最终在妻未付款下获放行,但银行有25万元被转走。3男就绑架及抢劫等罪,今(1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郭启安指绑匪在闹市以武力推事主上车,行为令人发指,是公然挑战法治,判案中主脑监禁8年6月,另两被告被判囚6年。

3名被告:胡烱豪(37岁)、庄梓峰(37岁))和欧阳俊云(40岁)。胡被指是主脑,被判囚8年半,另两名被告曾参与案件,各判囚6年。

3名被告:胡烱豪、庄梓峰和欧阳俊云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至8年半。(黄浩谦摄)
案中第三被告蔡家宝(白衣)经审讯后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朱棨新摄)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2至3日,强行带走及禁锢梁金有,并以武力或欺诈方式,意图以释放梁换取赎金或利益。另于同月2日,抢劫梁两笔合共约25万元款项,及劫去梁4张信用卡及流动电话等。胡经审讯被裁定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而意图取得赎金罪成,庄则被裁定绑架罪成,欧阳在审讯前认抢劫,审讯中途认绑架罪。

事主在闹市被带走是公然挑战法治

就辩方声称,胡主观认为事主需为涉案货款负责,法官则强调任何买卖纠纷都应以合法途经追讨。法官续指,涉案的绑架有计划和预谋。事主在熙来攘往的闹市,公然被人以武力推上车,被带至偏僻之处,形容绑匪的行为令人发指,是公然挑战法治。

胡曾恐吓会打断事主的脚

法官续指,事主曾遭恶言相向,不断被施压,令他受惊。胡和事主妻子通话时,更著她不要拖延,否则会打断事主其中一只脚。法官又指,胡是案中主脑,由他出资聘用的团伙执行,最终判他监禁8年6个月。

另两被告判监6年

至于庄梓峰,法官指他驾驶涉案其中一辆车,协助他人掳走事主至偏僻之处,最终判他监禁6年。此外,法官亦就涉及两罪的欧阳,同样监禁6年。

事主与胡及其弟涉买卖消毒用品纠纷

案情指,事主和胡,及胡的胞弟因买卖消毒用品,出现商业纠纷,胡要求事主还款不果。2020年7月2日,事主在湾仔骆克道街市外,被人推上一部客货车。当时庄坐在司机位,胡坐在副驾位置,欧阳和另一人亦在车上。

事主曾被人用牛肉刀指吓

胡在车上叫事主还钱,亦有人以牛肉力指吓。事主被打至流血,眼镜也被打烂。此外,他的银包被抢去,内有多张银行卡。该车驶至石澳鹤咀时轮胎爆裂,蔡家宝驾驶另一车到来,不知名男子期间离开。众人等待蔡的车时,胡致电事主妻子,要求事主妻把120万元转至指定户口。

事主凌晨获放行

蔡驾车抵达并接走众人,胡和欧阳其后下车离开。蔡的车驾至大角咀,最终事主于翌日凌晨获放行。此外,事主的银行卡被人提款或转帐,合共约25万元。

案件编号:HCCC2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