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后性交不遂涉强奸案 事主认经济强势 交往4年只掴被告一次
男子要求前上司兼前女友分手前最后一次性交,被拒后涉强奸案今(3日)续审,辩方盘问事主X时道出辩方案情,指被告当日要求性交时,事主X只称想睡觉,并无责骂被告,后来被告与她接吻,X亦有为被告手淫,指事主是自愿与被告性交。X一概否认。但X在盘问下,承认她在经济上属强势,但不知其性格是否也是如此,她又称与被告交往4年,只曾掴过他一次。
事主X下午接受盘问时又透露,她在本案前曾报警称遭被告殴打及强奸,后来因警方称告不入,或证据不足而销案。她指被告又曾拉她到后楼梯辱骂及打她,因被告称“仲有个女”,最后她亦没有追究。
被告朱江北(33岁,商人)被控于2024年5月26日,在葵涌某单位强奸女子X。
辩方大律师程云峰盘问时指出,被告进入X单位时,X并没有睡着,当被告上到阁楼时说:“想同你搞嘢”,X回答:“我想瞓觉先。”
辩方指X曾为被告手淫
辩方续指出案情,当时被告与X亲吻,X为被告手淫,X从来没骂过被告“死变态”和叫他“𨅬”,被告也没有说过连死也不怕,或要强奸X她也“吹唔涨”,并指X是自愿下与被告性交,X否认说法。
X指被告曾打其大腿数下
律师续指,X指被告口臭,被告便去刷牙。X走出家中时,被告便追出来,X说:“哎呀你睇下,闭路电视都影到我哋。”被告遂拍了X的大腿一下。X否认所有说法,补充被告打了她大腿数下。
曾称新男友捞偏会搞死被告
X供称,她被奸时讲过她的新男朋友“捞偏”,他会搞死被告,并指男友会报警。辩方质疑,这些说话是X在传讯息予A时对被告说的,X否认。X同意她在经济上很强势,但不清楚性格是否也属强势。辩方指,X曾掴被告一巴,X指拍拖4年来只掴过被告一次。
X认曾报警称遭被告殴打和强奸
X另确认,她曾在2020年11月19日和29日,两度报警指遭被告殴打和强奸,之后因为证据不足撤回指控,此后继续与被告同居。X解释指,被告威胁将二人的影片放上网,加上警察说伤势不明显“话告唔入”,她只好撤控;撤控强奸则是因为她聘的律师说证据不足。
指被告曾恐吓但之后又跪地求饶
辩方质疑,X为何懂得就涉被奸一事找法律意见,却不提早前遭被告威胁。X就指她向警察提过被威胁。X亦确认,她在2022年3月再次报警指被告恐吓她,被告那时辞了职,每日到她公司楼下等她,更曾捉她到后楼梯辱骂和打她。被告其后向她下跪求饶,说:“仲有个女照顾。”她最后没追究,补充当时有禁制令。
因被告声称无地方住才让他续住单位
辩方指,根本没发生过X说的指控,X在二人分手后继续让被告住在她单位直至案发当日,也没改家门密码或报警。X坚称有发生过,因被告说没地方住她才让被告续住,并否认没改密码。
案件编号:HCCC 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