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轮公屋 医生信建议留原区不获接纳 房署称尽可能编配

撰文: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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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围一对精神病母子堕楼身亡,令社会广泛关注房屋署收回公屋的机制。有精神病患者家属向《香港01》反映,轮候公屋期间,获发医生信,建议全家原区上楼却不获接纳,最终要迁离原区,跨区上楼后影响家人病情。社工认为,患者原本的医疗、社工、辅导网络均在九龙,迁到新界西后,患者不适应,所有支援工作亦要从头做起,是加重社会负担。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前委员陈友凯认为,若医生信已具体建议患者应在某地区居住,属医学诊断,房屋署应接纳。房屋署回复称,如公屋申请人提出希望入住指定地区,会考虑医生信社署信等,“尽可能”编配。

原于九龙区居住的张女士(化名)有两个患思觉失调的儿子。(夏家朗摄)

一家三口轮公屋 两子相继患思觉失调

张女士(化名)有两个30多岁的儿子,原于九龙区居住,2018年初一家三口为减轻租金压力,一同申请公屋。当时因市区的申请过多,新登记的公屋申请者只能申请扩展市区、新界及离岛,他们最终选择轮候新界公屋。

两子同一年相继因工作压力,患上思觉失调,更有自杀念头,长子企图跳楼,幼子于跳楼后获救。他们病情严重,每月都要到九龙区的公立医院精神科覆诊,只得张女士独力照顾。

张女士(化名)。(夏家朗摄)

精神科医生社工建议原区上楼 房署拒绝

两名儿子的精神科医生及社工,均认为他们住在九龙区对病情较好,因此医生及社工于2023年去信房署,建议房署于原区、即九龙区,为张女士一家编配公屋单位。

不过张女士称,后来获房署发信告知,医生信不能作为要求原区上楼的证明文件。

张女士(化名)。(夏家朗摄)

支援网络全在九龙 无奈迁入新西

房署于2024年通知张小姐拣楼,最终三人因租金压力,接受搬入新界西的公屋屋邨。当时租金占他们的一家接近三分之二收入,张女士只得无奈接受安排,“已经挣扎不了,房署拒绝原区安置,没法反驳,让你拣楼,你要不要?”

张女士称,两子申请公屋时未患病,因此接受房署职员建议,轮候新界公屋。可是,在儿子治疗的过程,他们所有支援网络,包括社工、医生及朋友都在九龙,不解为何房署不接纳医生建议,编配九龙区的公屋单位,“两个儿子连上班都有问题,只做到散工。他们的病情要几年才稳定下来,你要他们重新适应是很辛苦的。”

跨区上楼后 子情绪不稳

一家三口今年搬入新界,但覆诊、工作、交友圈子仍在九龙。张女士说,两子的情绪自搬迁后变得不稳,怪责母亲接受搬入新界的决定。她举例说,幼子每日叫她起床,要与她握手、听到她说“一路顺风”才愿意出门上班。张小姐认为搬入新界影响了儿子的病情,但忧虑申请搬回九龙,他们要再面对搬迁压力,重新适应,现时不知如何是好。

房署:会考虑医生信社署信 “尽可能”编配

房屋署回复称,如公屋申请人提出希望入住指定地区的特别要求,会考虑申请人提供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例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的推荐信,因应个案的情况“尽可能”为申请者作出编配。

房署又称,如现有住户遇有特殊情况,例如社会及或医疗因素等而难以继续在现居单位居住,亦可申请邨内调迁往另一个公屋单位或邨外另一个公屋单位。房署重申,会酌情考虑有关申请,关怀有特殊情况租户的需要。

“家盟”政策关注组成员陈顺媚女士(左一)、姚先生(左三)及社工叶丽珊(右一)。(夏家朗摄)

社工:支援从头做起

照顾者组织“家盟”一直协助张女士,“家盟”社工叶丽珊认为,房署的公屋政策应聆听医生、社工等专业界别的意见。叶丽珊说,政策如“一刀切”执行对个案的精神健康造成负担,令个案需要社福机构及医疗系统更多支援,“他们情绪不稳,很多支援要由头做起,这样是加重其他界别的负担,社会成本很大。”

抑郁症患者文文(化名)因长女迁出,被房署要求搬迁,因搬屋感焦虑。(夏家朗摄)

宽敞户获安排同区搬迁 抑郁患者仍焦虑

叶丽珊另有一直跟进的个案是抑郁症患者。文文(化名)原与一子一女同住新界西公屋单位。去年4月,因长女迁出,文文要到房署进行除名手续。房署职员表示,家庭成员迁出后,文文便是“宽敞户”,需要搬迁到细单位。职员表示,文文可选择新公屋,约要等两至三年。文文以为可于原本的单位多住一段时间,遂同意安排。

不过房署相隔半年,就通知文文拣楼,她对于有变化而感焦虑。精神科医生今年2月已发信,证明个案因住屋安排感焦虑。房署今年9月底再发拣楼信,表示可以安排在同区搬迁,但文文情绪依然受影响。

叶丽珊认为,房署应暂缓发拣楼信的程序,以免再刺激文文,令其病情加剧。

房署:已暂缓调迁

房屋署回复指,今年9月下旬,已收到这租户关于身体状况的补充资料,检视其个案的独特情况后,已批准暂缓其“宽敞户”调迁。

房委会是因应公屋单位的住户人数,按照既定的编配标准编配单位,公屋住户如家庭状况转变,导致居住面积超过既定编配标准,便会成为“宽敞户”,需迁往居住面积符合其家庭人数的公屋单位。

房委会的宽敞户总数,由2020年的78,500户,增加至99,200户,需要优先处理的数目,由5,300增至5,700,而已处理的数目则由2,000增至2,500户。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前委员陈友凯。(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前委员:房署应尽量接纳医生信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前委员、港大临床医学院精神医学系荣休讲座教授陈友凯指出,生活环境对于稳定精神病患的病情极为重要,当医生提供医学证明,具体建议病患在某一区域或居所生活,代表这对于稳定病情重要。

他说,医生不会随便给予病人与居住环境相关的医学证明,因此若医生的信件详细列出建议的居住地点及原因,房署应尽量接纳。陈友凯强调,并非所有情况都要按照精神病患的意愿去作安排,只认为政策要取得平衡。若房署拒接纳医学证明,则应考虑如何联同病人的精神科医生及社工,支援病人需要。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市区单位有限

房委会网页显示,由于选择市区的申请,多于可供编配予申请者的公屋单位数量,因此新登记的公屋申请者,只可从三个非市区的区域中选择。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表示,市区可编配的单位相当有限,大多单位是从原有公屋户中“回收”得来,因此轮候时间相对长,相信房署对于特殊个案更改公屋选区,有既定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