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警疑想提民事诉讼 未授权下入警队系统查阅数百次 认罪候判
时任警员与同事争执后被调职至无法使用警队电脑系统的职位,之后他疑想提民事诉讼,涉嫌在未获授权下进入系统逾300次,以查看相关资料,早前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他今(2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时认罪。求情指他感到后悔,现已离开警队,重犯机会不高。裁判官高伟雄指案情严重,涉违反诚信,斥被告不能为一己私利犯案,把案件押后至11 月 5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及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候判。
被告刘家洛(35岁)被控1项⽬的在于使其本⼈或他⼈不诚实地获益⽽取⽤电脑罪,指他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香港仔警署不诚实地取用香港警务处的电脑。
被告已离职警队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年36岁,大学毕业,没有案底,现已离职警队,故重犯机会较低,当时因需要资料支持其内部投诉,及准备其民事案件,才会犯下本案。被告对案件深感后悔,被捕后有配合警方调查,交出手机密码。被告现时有进修,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担心被告状况不宜做社会服务
裁判官高伟雄指,本案案情严重,涉违反诚信,斥被告不能为一己私利犯案,惟高官质疑,被告的精神状态可能不适宜社会服务令,押后案件以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报告。
与同事争执曾被上手铐及送青山
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确诊抑郁症,经评估后被调配至报案室工作。他在2022年3月7日与同事争执,他情绪激动并曾挥舞原子笔,最后被锁上手铐及送往青山医院。其后被告再被调往负责警署泊车的岗立,惟该职位不能查看警队案件管理及调查系统。
想入禀索偿故查相关资料
案情续指,警队案件管理及调查系统内有重要资料,仅获授权人士可以查阅,被告在警诫下称,不知道不可以查阅系统。被告在警诫下称,不知道不可以查阅系统内容,并在录影会面承认,因为想入禀法院,故曾进入系统查阅有关他的案件资料。警方其后在被告的住所搜出有关其案件的资料影印本。
被告去年曾两度入禀告警队
翻查资料,被告在2024年曾两度入禀高等法院,并民事控告警署警长周一杰及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投诉前者非法对他使用武力,后者则疏忽及违反雇主责任,令他在过去12年任职警员期间承受巨大压力。
案件编号:ESCC18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