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呃保险公司300万佣金|廉署通缉2名永明金融前保险员 涉21罪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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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警长等6人,涉嫌招傀儡保险代理及投保人诈骗保险公司佣金等约300万元,案件今日(6日)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27日答辩。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请并获签发手令,通缉另外两名涉案人士,分别为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前区域总监及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级分行经理吴浩麟,以及永明金融前保险代理戚善惇(前称戚加彤),二人面对共21项罪名,即20项欺诈罪及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廉署向8名涉案人士作出检控 通缉已离港吴浩麟及戚善惇

廉署表示,早前就涉及警务人员的贪污指控展开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保险佣金诈骗勾当,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获法律意见向8名涉案人士作出检控。署方表示,因吴浩麟及戚善惇当时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二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

六名早前被落案起诉的被告分别为警长林显豪,其兄长林振邦、大嫂余晓丹及友人刘臻颐(前称刘敏仪),以及事务律师许懿及警员施匡泽,在案中分别充当傀儡保险下线代理及投保人。六人分别涉及案中21项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名。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并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27日进行答辩,六人获准继续保释。

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招揽警长亲友充当傀儡下线保险代理及投保人

案发时,林显豪是一名警长,并非保险代理,亦没有资格销售任何保险产品。吴浩麟当时则先后任职永明金融区域总监及太寿香港高级分行经理。廉署调查发现,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招揽多名人士,包括林显豪的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等充当傀儡下线保险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出20项投保申请并为保单缴付保费。

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承保有关保单后,向涉案保险代理发放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总值分别约100万元及约200万元。另外,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以虚假学历文件,安排刘臻颐入职太寿香港以参与勾当。

该20项欺诈控罪指,林显豪及吴浩麟涉嫌于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分别与该六名涉案人士以及其他傀儡下线代理和投保人,先后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保险公司承保涉案的20份保单,并向相关代理支付相关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

他们涉嫌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讹称,涉案保单申请均为真确;相关保费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险代理曾亲身会见投保人。有关保费由被告及其同党支付。

余下控罪指林显豪、吴浩麟及刘臻颐涉嫌于2021年1月至5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制造多份虚假文书,包括学历证明,意图诱使太寿香港接受它们为真文书。两名被通缉人士为吴浩麟,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前区域总监及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级分行经理;及戚善惇(前称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险代理。两人同为35岁,合共面对21项罪名,包括20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及第159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