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1男涉冒警欺诈 两被告申搁置聆讯 指涉国安资料准闭门陈词
两名男警及一名退休人士涉冒充国安处人员,向男子表示接获“广东省国安处”消息,指他牵涉一宗诈骗案,要求对方交钱。3人各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案件原定今(10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有永久搁置聆讯申请,因可能涉及国安的敏感资讯,故共同申请将该部份改为不公开聆讯。暂委法官彭亮廷基于上述原因,认为法庭应持谨慎预防态度,接纳情况符合有关条例,准该申请在内庭处理。
退休被告涉冒公职人员罪
被告李雪辉(58岁,退休人士)、邓栩洋(30岁,报称公务员)、庄港伟(46岁,报称公务员),同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2月14日 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在香港,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张田同交出款项,以结清深圳南玻浮法玻璃公司,与中科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正如三人向张虚假地表示他们是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所表明。
李另被控一项假冒公职人员罪,指他于2022年4月1日,在香港中环麦当劳道豪华阁22楼,假冒公职人员,即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所。
指申请陈词或涉国安敏感资讯
控方指,就有关首被告及第三被告的永久搁置聆讯,申请中的陈词有可能涉国安敏感资讯,故认为以非公开形式处理较为合适。控方与两被告均要求有关部份转为不公开聆讯。
控方认为国安资料相当可能出现
控方续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指,虽然现在未有足够资料反映与国安资料有关,但已有相当可能性(real likelihood)出现,认为有所担忧,申请是出于预防性的考虑。控方续指,基于该条文所指的“其他正当目的”,若法庭觉得有需要,可命令以非公开形式进行审讯。
官认同应取谨慎态度
暂委法官彭亮廷考虑到该申请有机会触及敏感的国安资讯,认为法庭应持有谨慎的预防态度,接纳情况符合有关条例,批准永久搁置聆讯的申请以非公开形式进行,该申请完毕后再作进一步指示。彭官强调,会谨记刑事审讯应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并开放予公众参与。
案件编号:DCCC1018/2022